包钢1.18容器事故罚200W,2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被追责

包钢股份因"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被罚200万元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包钢股份作为稀土板材"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相关业务主要管理单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条款,处以200万元罚款;另有两名涉事工作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同步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