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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
包钢1.18容器事故罚200W,2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被追责
点击:
8
时间
2026-10-24 12:11:02
包钢股份
因"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被罚200万元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包钢股份作为稀土板材"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相关业务主要管理单位,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条款,处以200万元罚款;另有两名涉事工作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同步被追责。
下一条:
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某企业新建厂房进行管道固定施工时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