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组织危大工程验收,项目经理被处罚

2020年7月至2021年9月期间,由新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新疆某项目管理公司监理的疏附县新丝路花园小区三期建设项目,因未组织相关人员对临时用电、悬挑脚手架、卸料平台、高处作业吊篮等危大工程进行验收(注:临电不属于危大工程),住建厅对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均做出了处罚。

施工单位:新疆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
监理单位:新疆某项目管理公司,罚款2万元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麦麦提依明·艾某,罚款3000元
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李某禄,罚款3000元
项目经理:张某,罚款3000元
项目总监:王某,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