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5处煤矿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公示

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示行政处罚执法决定信息的通知》(陕应急函〔2021〕345号)文件规定,现对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河煤矿等5处煤矿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7月15日

附件

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表

序号

要素

内容

1

案由

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河煤矿安全生产隐患违规案

2

案件名称

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河煤矿违反作业规程等违规案

3

做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4

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应急)煤安罚〔2021〕104001号

5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5月9日

6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河煤矿

7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彬县韩家镇席家店村

8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万仕

9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91610000MA6TG1215A

10

违法事实

1.ZF219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卸压钻孔《作业规程》中要求滞后迎头60m,实际现场已滞后80m;2.瓦斯检查仪器不完好、维护不到位,215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员曹小强携带光学瓦斯鉴定器微调灯不亮,不能读取微调数据。

11

违法依据

分别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12

处罚依据

《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13

处罚结果

对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蒋家河煤矿罚款人民币4万元,对主要负责人李万仕处人民币1千元的罚款。


序号

要素

内容

1

案由

陕西红石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违法违规

2

案件名称

陕西红石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案

3

做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4

处罚决定书文号

(应急)煤安罚〔2022〕112001

5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4月25日

6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陕西红石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地址

陕西省黄陵县店头镇

8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伟

9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91610000296129996G

10

违法事实

1.12606回风联巷风门未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和声光报警装置;

2.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显示,4月2日在12605回柱绞车远控开关馈电传感器显示无电的状态下对12605采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进行甲烷电闭锁功能测试。

11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零三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7.10、《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二条第二款

12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13

处罚结果

对陕西红石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4万元。

序号

要素

内容

1

案由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违法案

2

案件名称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违法案

3

做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4

处罚决定书文号

(应急)煤安罚〔2022〕116001号

5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5月30日

6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锦界镇凉水井矿区

8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候毛伟

9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916100007769889684

10

违法事实

4-4煤辅运大巷掘进工作面皮带运输机机尾浮煤多,且下风侧未安设烟雾传感器。

11

违法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二项;《煤矿用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GB22340-2008)4.1

12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13

处罚结果

对陕西能源凉水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处4万元罚款




序号

要素

内容

1

案由

韩城盘龙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规违法案

2

案件名称

韩城盘龙煤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案

3

做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4

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应急)煤安罚〔2022〕103001号

5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3月3日

6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韩城盘龙煤业有限公司

7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地址

韩城市西庄镇坪头村

8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任喜年

9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91610000681552512G

10

违法事实

1.3305底抽巷掘进工作面皮带拉线急停装置断开;2.3304采煤工作面12月9日瓦斯日报表显示每班只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11

违法依据

分别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第三项、《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GB22340-2008)4.1;《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12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13

处罚结果

对韩城盘龙煤业有限公司处44000.00元行政处罚。


序号

要素

内容

1

案由

富县德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规违法案

2

案件名称

富县德馨煤矿违法违规案

3

做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4

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应急)煤安罚〔2022〕116002号

5

做出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6月29日

6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名称

富县德馨煤矿

7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地址

富县牛武镇申家沟村

8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郝永安

9

被处罚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91610000684771374H

10

违法事实

1.矿井副斜井“一坡三挡”设置不全,坡底未设置阻车器;2.207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部分地段行人宽度不足,最小400mm;3.副斜井猴车急停拉线位置不合适,紧急情况下无法第一时间急停闭锁;4.一盘区主运大巷、辅运大巷已施工400m,未安设隔爆设施

11

违法依据

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煤矿井下煤炭运输设计规范》(GB51179-2016)4.4.3的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八十三条第六项;《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5.2.2;《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八条

12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13

处罚结果

对富县德馨煤矿行政处罚壹拾万元整(¥1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