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罚了这个数!

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大朗分局,查处了一起东莞某冷热设备有限公司焊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事件,该公司有固定焊接岗位10个,焊工10名,其中5人在未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从事二保焊和氩弧焊的焊接作业


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涉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另外,针对该公司存在焊工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违法事实,分局执法人员对其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9月以来,大朗应急管理分局共处理关于特种作业操作证举报投诉4宗,立案处罚3宗,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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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可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2020年9月21日,深圳建工因工人无证特种作业被罚款5万元,年内已9次遭行政处罚。

深圳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五名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工人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被罚款5万元


● 2019年8月2日上午11时许,武汉市江夏区一工地发生火灾。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及时熄灭明火,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现场电焊工人在无电焊作业资格的情况下,操作时产生高温焊渣引燃模具的塑料层进而引发火灾。涉事人员被行政拘留


● 2019年5月24日,南京金鹰失火,原因系装修工人违规动火作业所致,相关人员被依法刑事拘留


● 2018年9月25日,深圳龙岗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致一男子不幸身亡

事故原因: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未采取相应的绝缘防护措施并冒险带电作业;电气线路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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