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何以成为“定时炸弹”?
2026年7月1日,TSG 92—2026《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技术规程》正式施行,我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附件领域迎来一次重大标准升级。然而就在新规实施前不久,四川达州一家企业在硫化作业中因人为解列安全联锁装置功能,导致硫化罐罐盖飞出,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安全附件——这些本应守护化工设备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何屡屡失守?
一、安全附件到底包括什么?很多人搞错了
提到安全附件,不少人会把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也算进去。但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1.6.2 安全附件及仪表”的明确规定,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仅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而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属于“仪表”,两者在法规管理上有本质区别。
更准确地说,根据《特种设备目录》(2014年第114号公告),安全附件作为特种设备的独立“种类”(代码F000),明确包括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气瓶阀门4个品种。这意味着,安全附件的生产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等还需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并取得证明文件。
在化工生产实际中,各类安全附件分工明确:安全阀用于可重复使用的超压泄放,当系统压力超过设定值时自动开启、压力恢复后自动回座;爆破片是一次性泄压装置,达到额定爆破压力时瞬间破裂,适用于腐蚀性强、不允许泄漏的工况;紧急切断装置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截断物料来源;安全联锁装置则通过逻辑控制防止误操作,如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在罐盖未啮合到位时禁止升压。

二、法规体系:从“九龙治水”到统一规范
长期以来,我国安全附件领域的法规分散在多部技术规范中。安全阀遵循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爆破片装置适用TSG ZF003-2011,紧急切断阀另有规定,企业在执行中常面临标准不一致的困扰。
2026年7月1日实施的TSG 92-2026对这一局面进行了系统性整合。该规程对《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爆破片装置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3-2011)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了整合修订,统一明确了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的定义、分类及专项安全技术要求。新规重点新增了氢介质专用附件、在线校验等条款,帮助企业解决附件超期未检、选型不匹配、台账缺失等共性问题。
在定期校验方面,TSG 21-2016第7.2.3.1.3.1条明确要求“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检查内容包括选型是否正确、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铅封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泄漏等,一旦发现选型错误或超期未检等问题,使用单位应当限期改正,否则暂停该压力容器使用。
在超压泄放装置设置方面,TSG 21-2016第9.1.2条规定了详细要求:易爆介质或毒性危害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当在安全阀或爆破片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妥善处理,毒性介质不得直接排入大气。采用爆破片与安全阀组合结构时,应符合压力容器产品标准的规定,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
在组合装置方面,GB/T 38599-2020《安全阀与爆破片安全装置的组合》规定了组合装置的应用与设计、安装、排量修正系数的测定等内容,适用于爆破片安全装置出口侧到安全阀入口侧距离不大于5倍管径的串联组合结构。此外,GB 150.1-2011《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附录B.6.1也对安全阀与爆破片组合装置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血的教训:安全附件失效的代价
2025年全国特种设备事故共结案87起,其中因设备缺陷、维护保养不到位造成安全附件失效及安全保护装置失灵导致的事故约占10.3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更是明确规定,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025年5月28日,四川达州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硫化作业时发生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84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操作工在硫化罐罐盖与罐身未啮合的情况下,违规触碰接近开关,人为解列安全联锁装置功能,加之安全联动装置插销长期缺失,使PLC控制系统接收失真信号后启动进蒸汽程序,罐盖受内压飞出。这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附件形同虚设、日常维护严重缺失的深层问题。
同年10月24日,天津瑞福鑫化工有限公司发生液氯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23人轻伤。事故原因是流体装卸臂上的致断螺栓式拉断阀螺栓因过载被拉断,致使槽车罐中的液氯泄漏扩散,直接经济损失434.85万元。致断螺栓式拉断阀作为一种紧急切断装置,其失效直接导致了灾难性后果。
更早的案例同样触目惊心。2019年山东青州永利珍珠岩厂蒸汽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原因是冷却水罐顶部的安全阀早已损坏未更换,罐内蒸汽大量积聚后超压爆炸。2018年安徽六安金天地木材加工厂锅炉爆炸事故致2人死亡,原因同样是安全阀失效后锅炉持续超压运行。

四、管理短板:问题出在哪里?
从近年事故和检查情况看,化工企业在安全附件管理上存在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超期未检。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但不少企业存在漏检、迟检现象。2026年8月,成都简州新城巡查发现某企业空气压力罐上使用的安全阀未定期检定,被判定为一般事故隐患。
二是选型不当。 TSG 92-2026实施首月,湖州市特检院受理安全阀送检3560只,多家企业存在选型不清、参数不会填报等问题。湖北特检院襄阳分院在检验中发现,部分企业使用微启式安全阀用于气体或蒸汽工况,其泄放能力严重不足,无法在设备超压时快速泄压释能。
三是台账缺失、管理混乱。 部分企业安全附件档案不完整,校验记录缺失,安装位置与台账不对应,导致设备到期未检、隐患长期存在。
四是重生产轻安全。 部分企业为赶工期擅自解列安全联锁装置,或对已损坏的安全附件“带病运行”,将安全附件视为影响生产的“障碍”而非保障安全的“防线”。

五、守住最后一道防线
TSG 92-2026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安全附件管理进入统一规范的新阶段。新规对安全附件的选型安装、定期校验、使用维护、隐患判定、档案管理提出了全链条管控要求,重点强化了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
对于化工企业而言,落实安全附件管理需要从制度和技术两个层面入手。在制度层面,应建立安全附件电子台账,包含设施名称、型号、安装位置、检测日期、维护记录等关键信息,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在技术层面,应严格按照法规要求确定校验周期,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每6个月至少完成1次法定校验,爆破片按设计使用期限及时更换。
安全附件不是化工装置上的“配角”,而是防止灾难发生的“主角”。每一只安全阀的背后,都关系着数条鲜活的生命。当安全附件被忽视、被损坏、被人为解列时,它就不再是保护装置,而是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定时炸弹”。守住安全附件这条防线,就是守住化工安全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