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机组合抬吊作业注意事项

1、双机组合抬吊应由专业人员制定具体技术方案,方案须经相关负责人审批。方案应至少包括:抬吊场地条件确认、吊机型号选择、载荷验算、被吊物吊点设置及吊装步骤及具体要求、吊装指挥及指挥信号等。

2、吊装现场及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回填土、松软土层应夯实、铺设底板,吊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

3、参与抬吊的起重机,其负荷量不得超过单台起重机额定起重量的80%。根据吊物的重量、形状、摆放位置等情况,对吊点的设置、吊索具的选用,必须经专业人员详细验算。

4、被吊物轴向上安排吊点在3点及以上的,双机抬吊时,起吊两个及以上吊点的吊机,应在其所吊的各吊点处设置平衡机构(平衡滑车)。

5、指挥人员应站在两台吊机司机都能看到的地方(必要时,应设立信号传递人员岗位),且应由组合抬吊经验丰富的人员承担,指挥信号必须统一,尽量使用色旗与哨子联用,起吊过程密切观察、监护吊物情况。

6、一台吊机不得同时进行两个机构的操作,两台吊机同时动作时,应进行同样性质的动作、且动作平稳。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轮组应保持垂直状态。

7、当使用两台性能不同的吊机时,应确定主吊机、副吊机,两机的起升速度必须严格控制,以免对吊机的负荷分配带来较大的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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