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厂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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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危险主要形式

      机械伤害的形式可分为8类:挤压、咬入(咬合)、碰撞、撞击、夹断、剪切、割伤和擦伤、卡住或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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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的主要危险部位

(1)

旋转部件和成切线运动部件间的咬合处。如动力传输皮带和皮带轮、链条和链轮、齿条和齿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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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旋转的轴。包括连接器、心轴、卡盘、丝杠、圆形心轴和杆等。

(3)

旋转的凸块和孔处。含有凸块或空洞的旋转部件是很危险的,如风扇叶、凸轮、飞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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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对向旋转部件的咬合处。如齿轮、轧钢机、混合辊等。

(5)

旋转部件和固定部件的咬合处。如辐条手轮或飞轮和机床床身、喜欢转搅拌机和无防护开口外壳搅拌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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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单向滑动,如带锯边缘的齿、砂带磨光机、凸式运动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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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装置设置要求

机械常用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防护装置、活动式防护装置、可调式防护装置、联锁安全装置。

按安全防护方式可以分为:隔离防护装置、联锁控制防护装置、超限保险装置、紧急制动装置、报警装置。

安全防护的重点是机械的传动部分、操作区、高处作业区、机械的其它运行部分、移动机械的移动区域,以及某些机器由于特殊危险形式需要采取的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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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

      (1)安全防护装置的应当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不得有锋利的边缘或突缘。

      (2)安全防护装置应当考虑其可靠性,应具有相应刚性、硬度、稳定性、耐腐蚀性、柔韧性等特点。

      (3)安全防护装置应当与运转部件设置联锁,安全防护装置不起作用时机械不能运转,防护装置构造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

      (4)光电式、感应式安全装置应设置故障自我报警系统。

      (5)紧急停车开关应保证瞬间动作时,能停止机器的一切运转。

      (6)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使人身体各部位(特别是手或脚)无法接触的危险。

      (7)不影响正常操作,不得与机械的任何可动零部件接触;对人的视线障碍最小。

      (8)便于检查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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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防护装置的选择:

      (1)机械正常运行期间操作者不需要进入危险区域:应优先考虑选用固定式防护装置,包括进料、取料装置,辅助工作台,适当高度的栅栏及通道防护装置等。

      (2)机械正常运转时需要进入危险区域:可考虑采用联锁装置、自动停机装置、可调防护装置、自动关闭防护装置、双手操纵装置、可控防护装置等。

      (3)对非运行状态等其它作业期间需进入危险区域:对于机械的设定、示教、过程转换、查找故障、清理或维修等作业,防护装置必须移开或拆除,或安全装置功能受到抑制,可采用手动控制模式、止-动操纵装置或双手操纵装置、点动-有限运动操纵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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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机械伤害事故措施

     (1)操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劳防用品。衣服、袖口应扣好,女同志长发必须盘在帽内,必要时戴防护眼镜、防尘口罩。操作钻床时,不得戴手套,不得在开动的机械设备旁换衣服。

      (2)机械设备各转动部位(如传动带、齿轮机、联轴器、飞轮等)必须装设防护装置。涉及人机接触机械设备必须装设紧急制动装置。工作场所应设人行通道,照明必须充足。

       (3)胶带机转动部分及张紧重锤必须装设护栏,加油装置应接在外面。运行或停运备用侧皮带上严禁站人、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用具。

      (4)严禁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设备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严禁将手伸入栅栏内。严禁将头、手脚伸入转动部件活动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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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给料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做好停电挂牌,落实防转动措施后方可清理塞物。

      (6)对高速旋转的离心机、砂轮和大型风扇,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操作人员或附近装置不受损伤。

      (7)运动设备的操作岗位,应设防滑、防坠落的安全平台和栏杆。

      (8)设备检修或接触设备本体的清扫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未停电挂牌的停运设备均视为运转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