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雁煤业公司“11.2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分析

二.事故经过与概况

2000年11月25日14时20分,内蒙古呼伦贝尔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雁煤业公司某矿五盘区623高档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造成51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77.47万元。

一.事故原因和性质

1)直接原因:因623工作面及回风小川通风路线受阻,致使623队回撤工作面回风巷通风负压增加,将采空区和废旧回风巷内积存的瓦斯吸出,同时采空区顶板冒落加大了向回风巷的瓦斯涌出量,造成瓦斯积聚。

现场作业人员拆移回风旧巷板闭外盲硐内的绞车时,由于电机缺相不能正常运转,违章拉拽带电电缆,造成抽脱电缆时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2)间接原因:五盘区通风设施不可靠,623工作面不合理串联通风;局部通风管理混乱,工作面的两台局部通风机,没有设专人管理,随意停开。

《大雁矿务局某矿五盘区防治瓦斯措施》规定的按高瓦斯区域管理要求没有落实;未在623队回风旧巷内板闭处设置瓦斯监测点,在瓦斯大量涌出的情况下仍然作业,瓦斯检查员在现场也没有及时制止。

生产组织不合理。五盘区内违章同时安排两个工作面回撤;623工作面当班有两个单位共37人从事回收作业,人员过分集中,影响正常通风

机电管理混乱。回风巷电器设备电缆配线不符合要求;控制开关数量不够,局部通风机没有专用开关,经常违章倒线;绞车开关设备状态不好。

3)事故性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