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竹园煤井2.15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月15日14时30分,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竹园镇松林村一无证非法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7人(其中女工10人)、受伤15人。

  该矿于2003年12月由当地村民张老佩非法开挖,系无证开采小井,2004年2月被竹园镇执法队责令封停。2004年12月初,张老佩与当地村民赵图强合伙又组织人员启封开挖,至2005年2月15日事故发生时,共非法开采原煤约1500吨。

  该井为独眼井开采,采用一台1.5千瓦的非煤矿专用鼓风机和直径约100毫米的编织袋作为风筒向作业地点供风;明刀闸、明接头、明插座及煤矿井下禁止使用的照明线向鼓风机和井下非矿用潜水泵供电;不进行瓦斯检测。据调查,事故当天早班井下掘通老窑,大量瓦斯涌出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浓度,井下电工操作潜水泵产生电火花引爆瓦斯。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提出了这起事故的调查报告并向云南省人民政府作了征求意见的专题汇报,经省政府同意正在报国家局批复。调查报告已提出对非法开办煤井、违法销售和收购非法煤炭产品的3名责任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没收矿主非法所得并处三倍罚款;对打击取缔非法采矿措施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的16名责任者予以开除公职、撤职等行政处分的建议,其中拟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分管的副书记、副镇长给予撤职处分;责成富源县政府对该非法矿井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立即依法实施关闭。

摘自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