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一矿“1995.7.20”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大明一矿“1995.7.20”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1995年7月20日白班,大明一矿煤掘区103二队在西二西五段回顺开拉切眼,工长齐×和工人于×打眼,共打了27个炮眼,由放炮员曹×装药并放炮。在放炮过程中,放炮员违反规程中每次爆破不得超过4个雷管的规定,第一次爆破了4个掏槽眼炮,第二次爆破了10个夹眼炮。当日14时,放炮员在第三次爆破中一次引爆了13个周遍眼炮,导致三角点2根台棚木梁和8根插梁被崩翻冒落。此时,在回顺处理胶带输送机的队长赶到现场,进行了敲帮问顶,并将伞檐和浮石别掉,又见顶板光滑,便决定处理掉落的木棚。但是,由于此处顶板属于泥质砂岩,队长预测失误,在顶板没有支护的情况下,就指挥2名工人去拽压在插梁下面的台棚木梁。这时,两块规格分别为2.7×1.5×0.4和1.5×1.0×0.4m的石快瞬间冒落,将2名工人埋压在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1、放炮员违反规程中每次爆破不得超过4个雷管的规定,第二、第三次超数量放炮,导致台棚崩翻,是造成此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台棚掉落后,队长处理措施不当,在无支护的情况下,指挥2名工人进入冒落区作业,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2名工人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作业,是造成此起事故的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