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碱公司“7.18”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氯碱公司“7.18”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简要经过

2010年7月17日凌晨1时03分,氯碱公司PVC车间乙炔工段二期清净系统清净2塔发生乙炔气泄漏,因乙炔气中含有磷、硫杂质,在空气中自燃着火,部分设备被烧坏,生产系统被迫停车。7月17日上午,PVC车间对乙炔压缩机出口打盲板、中和塔顶部出口打盲板,将二期清净系统和生产系统隔断,清净2塔注水置换,并在清净2塔三层平台和清净1塔四层平台分别搭设了检修脚手架。

2010年7月17日下午15时,氯碱公司召开车间主任以上人员紧急会议,就停车检修做出安排,要求PVC车间拆除被烧坏的二期清净2塔,并对过火设备进行检查。当日下午,PVC车间安排拆除二期清净2塔损坏部分并对二期清净1塔进行检查。具体分工是:车间副主任赵某为总指挥、总协调,负责制定安全措施,按规定程序办理动火、吊装、登高等安全作业证,由山西创通力公司检修施工现场负责人侯某带队伍负责检修施工。随后,赵某编制了“清净2塔拆除措施”,经过了PVC车间负责人、生产技术部和公司领导逐级审批,并办理了清净2塔检修《动火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安全工作票时间均为7月18日8时至7月18日18时。

7月18日8时30分,PVC车间副主任赵某带领车间安全员王某、李某、乙炔工段副工段长张某和山西创通力公司检修现场负责人侯某、检修施工人员王某、周某等人到达清净2塔四层平台检修施工现场,赵某向检修施工人员交代了检修施工任务,安全员王某宣读了“清净2塔拆除措施”,然后分析工刘某、李某对二期清净2塔取样分析合格后,侯某带领其检修队伍开始施工,约11时30分二期清净2塔损坏部分拆除完毕。

下午14时30分,侯某等人检修二期清净1塔过火部位,在拆除清净1塔封头连接螺栓时,有两条螺栓锈蚀拆卸不动,这时,山西创通力公司侯某、王某未系安全带上到1塔脚手架上,用氧焊动火切割螺栓时清净1塔发生爆炸,受爆炸冲击波的作用,侯某从清净1塔封头顶部跌落至垂直高度为10、5米的二层操作平台上,王某从清净1塔四层平台的检修脚手架上跌落至垂直高度为7、5米的二层平台上,山西创通力公司另外两名检修施工人员因系着安全带,被挂在了坍塌的架杆上。爆炸事故发生后,氯碱公司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工作。16时,四名遇险人员全部送至平定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其中,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检修作业人员在储存有乙炔气的二期清净1塔上,用氧焊动火切割封头与塔体连接螺栓,是导致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在一级危险区域检修作业,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未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检修作业人员无证违章操作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检修作业现场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检修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素质低下。也是导致事故发生主要原因。

4、氯碱公司对外用工的资质审查不严格,培训教育针对性不强、流于形式;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不严、不细;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5、氯碱公司在17日凌晨发生着火后,没有对着火原因进行分析、“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而是急于组织检修恢复生产,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不严、不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加强监督,严格准入。一是健全完善外委施工队伍准入制度,不仅要对外委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而且要对其人员的知识构成情况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资质证件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备案,保证外委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能够满足本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二是强化对外委施工队伍的监督管理,要派专人对现场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随时制止违章行为,确保作业安全

2、强化培训,提高质量。一要加强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二要加强作业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的培训学习,让其真正了解和掌握作业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真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执行规程,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规程》(AQ3021-2008---AQ3028-2008)。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做到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按规程认真制定安全措施,做到措施周密,操作规范。

4、落实责任,制止违章。作业负责人在作业前要向作业人员详细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有权拒绝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准兼做其他工作,要及时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确保现场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