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连采二队7.4锚杆机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2013年7月4日早晨8时05分,哈拉沟煤矿连采二队发生一起锚杆机伤人事故,造成锚杆机司机右手中指上端1/3处骨头骨折事故。
一、事故经过及施救情况:
2013年7月4日夜班班前会值班队长安排班前会工作,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工程质量,并交待四点班生产情况后下井。夜班在七点半左右在回顺掘完第二个循环,跟班队长白彬将回顺浮煤用铲车清理完之后安排锚杆机司机张锦辉、刘丁丁、相勇三人将锚杆机调至12204回顺空顶处,三人将锚杆机调至回顺空顶处后发现顶板有离层正在掉落,于是便拉来一片钢筋网片准备进行支护。将钢筋网片放在锚杆机顶棚上之后三人都上了锚杆机,8:05三人将锚杆摆放在临时支撑上,此时相勇使用的最右边的一个钻臂,刘丁丁使用的中间两个钻臂,张锦辉使用的最左边的一个钻臂。在三人同时升起钻臂临时支撑准备固定网片时,相勇由于用手抓网片的位置不当,右手中指被升起的临时支撑顶到顶板上,造成右手中指上端1/3处骨头骨折。张锦辉立即带相勇到急救箱存放处进行紧急处理,刘丁丁立即通知跟班队长白彬和班长赵胜利,此时跟班队长与班长正在运顺清理浮煤。跟班队长白彬了解情况后于8:13分给队长王蒙汇报,并安排班长赵胜利将相勇护送到地面。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1.锚杆机司机相某,在锚杆机倒机时违章进入锚杆机尾部拉电缆,导致锚杆机倒机将其挤至煤壁,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锚杆机司机相某现场危害因素辨识能力差,在没有确认停机的、停电的情况下盲目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连采二队日常管理不严、不细,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当班带班队长、班长现场监管不到位。
2.连采二队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对井下所处位置可能发生的危险辨识不够,员工自保互保意识差。
(三)事故类别
机械事故。
(四)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三、预防措施:
1.队内要加强员工的日常培训提高对生产现场的危险源辨识能力。
2. 锚杆机司机在上网片过程中严禁用手抓网片,可以提前用铁丝将网片捆绑住,或受用挂网钩将网片钩住再用临时支撑进行固定。
3.跟班队长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发现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制止。
4.队内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煤矿三大规程的培训,并将日常安全注意事项给员工强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