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源招贤矿业公司 “3.2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陕西金源招贤矿业公司 “3.22”顶板

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时间:2019年3月22日20时17分

二、事故地点:+980m二采区辅助运输巷

三、事故单位:皖煤矿业公司项目部二队

四、事故类别:顶板事故

五、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六、伤者情况:

姓名:邢怀军 性别:男 年龄:43岁

籍贯 :宝鸡市麟游县人 文化程度: 初中

工种:掘进工从业时长:一年半

七、伤情界定:重伤事故(腹部闭合性损伤)

八、事故经过:

2019年3月22日中班,皖煤矿业公司二队当班出勤10人,由矿业公司项目经理孟宁、技术员李昭黄主持会议,会上安排了工作任务、强调了安全重点等内容。当班带班副队长朱交通,进行了人员分工,共分迎头及后路两拨,迎头由朱交通带领候天胜、金标、邢怀军三人在迎头作业。

14时25分,中班接班后,副队长朱交通带侯天胜、邢怀军(伤者)进入迎头找顶、支设临时支护;金标负责检查施工用具,朱交通带人支设临时支护后打设右帮倒货锚杆,然后对右帮进行倒货,右帮倒好货后。金标带邢怀军(伤者)施工左帮倒货锚杆,邢怀军(伤者)负责领钎子点眼,金标操作手持风动钻机。约20时17分时,邢怀军(伤者)在领钎子点好眼后,准备后撤时被顶板掉落矸石砸到右脚,随后左肩窝处又掉落一块矸石(长×宽×厚=400mm×330mm×210mm)砸到伤者背部。

九、事故汇报及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朱交通、金镖立即将伤者抬到临时支护后方。20时19分,带班副队长朱交通在未查实实际情况下,汇报矿调度,伤者被矸石砸到脚部,在后退时腰部硌到矸石上。矿值班调度员立即向总值班领导及相关领导汇报,并安排伤者升井,送医救治。20时47分矿调度向集团公司调度汇报事故情况。伤者升井后立即送至麟游县医院进行治疗。23时03分招贤矿业调度向集团公司调度汇报,伤者腹部闭合性损伤。

十、直接原因:

伤者邢怀军在领钎点眼过程中,违章进入临时支护外的空顶区域作业,被左侧肩窝突然掉落的矸石砸伤。

十一、间接原因:

1.敲帮问顶制度执行不到位,作业人员在施工左帮出货锚杆之前,未对顶板进行敲帮问顶。

2.临时支护打设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给单体临时支护穿柱鞋,造成临时支护钻底,起不到应有支护作用。

3.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针对顶板条件不好的实际情况,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采取短掘短支方式(掘一排支一排)施工,现场放炮作业时一次放两排(1.6m),未使用橦锲等方式对顶板进行超前管理

4.二采区+980m水平辅助运输大巷静断面为4600mm(宽)×4000mm(高),作业规程中对循环进尺两排时,零时支护采用1梁2柱,打设2排的规定,不能有效控制作业区域顶板,不能满足控顶需要。

5.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对作业场所危险因素辨识能力差,自保、互保意识差,对作业现场条件安全确认不到位,安全联保互保不到位。

十二、处理建议:

根据集团公司危险作业行为专项治理要求,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加强2019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皖北煤电安﹝2019﹞1号),建议做如下处理:

1.取消招贤矿业2019年一季度掘进专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评比资格;

2.扣除招贤矿业副总师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第一季度安

全风险抵押金兑现额的10%;

3.给予招贤矿业分管掘进专业负责人陈优良3000元罚

款,给予招贤矿业分管安全负责人纵峰1000元罚款;

4.责成招贤矿业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对事故其他责任进

行处理(皖煤矿业公司配合),处理结果于10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组织部、纪委、安全监察局备案。

十三、防范措施

1.招贤矿业公司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危险作业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治理空顶作业、敲帮问顶、临时支护等措施执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照现场存在的危险作业地点、工序再次进行认真的梳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行为,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2.招贤矿业要强化对作业过程中关键工序的管理,严格落实顶板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的要求,对临时支护的打设必须经跟带班人员及安监员进行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后续作业。

3.招贤矿业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对作业场所各类风险和隐患的辨识、排查能力,提高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杜绝违章作业现象。

4.皖煤矿业公司要加强对项目作业施工的安全管理,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为作业队伍配齐、配全临时支护等安全设备材料。强化日常安全培训及事故警示教育力度,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5.招贤矿业、皖煤矿业公司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相关规定,第一时间真实汇报现场相关情况,做到事故报告信息及时、准确。

附件:1.招贤矿业“3.22”顶板事故现场示意图

2.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字表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