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瓶爆炸事故案例

钢瓶原先为二氧化气瓶。气割作业初,割枪内曾有液体冒出,时间长达1分钟,在场人员闻味,但未引起注意。

(11)1995年初,在我国台湾省三福一家氧气充装站,操作工将一只充有氢气的氧气瓶仍送到充氧台充装,又未作检测,结果发生爆炸,整个充装站被摧毁,2名操作工死亡。

(12)1995年8月28日,江苏江阴商检局三楼金属实验室,中美双方人员正在对从美国引进的测定仪进行测试前的准备工作,打开“高纯”氧气瓶瓶阀后开测定仪上的电磁阀,即刻氧气瓶发生爆炸,三间100m2实验室墙体严重破坏,大部分进口仪器被炸坏,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2人重伤,1人轻伤。原因为所谓高纯氧气瓶内含有大量氢气,打开电磁阀后,进入温度为600℃的氧气净化器时,点燃爆鸣性气体而发生爆炸。

(13)1995年11月3日21B寸55分,山东青州电石公司充氧站5只氧气瓶发生粉碎性爆炸,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约300m2厂房炸塌。该厂为水电解制氢和氧,化验工发现氧气贮槽中氢含量超标,但充装工还是继续充瓶,最终导致爆炸。

(14)1995年11月18日,山东高密县咸家镇镀锌厂发生氧气瓶爆炸事故,死亡1人,轻伤1人。事故原因为瓶内混入可燃性气体。

(15)1995年12月7日,在宁波鄞县华邦气体公司刚试装一个月的液氧充灌站,一只氧气瓶发生粉碎性爆炸,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2人(均为烧伤),充装间与瓶库均倒塌,工厂此后倒闭。国家劳动部门鉴定为化学性爆炸,有四点显示化学爆炸特征:①爆炸能量大,建筑物损坏,碎片飞出250~300m;②伤亡人员10%~91%面积为烧(灼)伤及吸人烧伤;③爆炸时有火光;④碎片击穿钢瓶,使钢瓶明显变形或开裂。

(16)1996年9月16日,河北省迁安县首钢三建公司机修车间外正在维修一台大型履带式挖掘机,设备技术员王某在工人顶不出活塞杆时,竟提出用氧气瓶中的氧气顶活塞杆,因氧气遇油而发生爆炸,飞出的活塞杆将一工人崩死。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违反了“禁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作为气动工具的动力源”的规定。

(17)1996年7月12日13时36分,吉林市江北火电三公司鸿运氧气厂给一铆焊车间充的4只氧气瓶中的一只发生严重爆炸,死亡1人,重伤1人。该瓶已超期8年零2个月,夏天气温高,车运时,无任何遮盖,卸车时又野蛮装卸,从车上2.14m高处推下,击中地上一只钢瓶而致爆。

(18)1997年4月2日,无锡第二锅炉辅机厂在开瓶阀时一只氧气瓶发生粉碎性爆炸,造成操作者当场死亡。分析为气瓶中混入可燃性气体,为化学性爆炸。

(19)1997年6月7日,正值雷电之时,江苏锡山气体公司装在汽车上的两只氧气瓶同时发生爆炸,现场1名工人的一只眼睛被炸瞎,汽车被炸毁,另炸毁10只气瓶。经调查,气瓶充装时造成氢氧混合,雷电放电点燃气瓶中的爆鸣气体所致。

(20)1997年6月20日下午7时20分,安徽宣城皖南煤矿机械厂制氧站瓶库发生强烈爆炸,整个瓶库房夷为平地,一充装工被砸死,17只氧气瓶受击爆破,100多只气瓶不能再用,直接经济损失约三四十万元。分析原因为气瓶无余压(个体户气瓶气全用完),使用终了乙炔气倒灌入氧气瓶内,再充氧后达到一定比例致爆,属化学性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