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内蒙古金猫炭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2026年6月15日12时35分许,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内蒙古金猫炭材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事故,2名外包保温作业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近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建设单位擅自变更尾气排放工艺、作业人员未审批未培训盲目上岗,酿成这起本可避免的悲剧。
一:事故概况 事故单位:内蒙古金猫炭材料有限公司(作业外包单位:盐城市鹏博保温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时间:2026年6 月15日12 时35分许(作业起始:6月15日7时16分) 事故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内蒙古金猫炭材料有限公司炭黑反应区排气袋滤器二层平台(离地17.455m,距离北侧主袋滤器泄压烟囱排放口8m) 事故经过:6月15日上午,外包保温作业人员田学贵、杨文华,未向金猫公司报备、未办理作业票,擅自登上炭黑厂排气袋滤器二层平台开展保温修复作业。作业过程中,二人先后中毒晕倒。直至上午11时许,相关人员发现无法联系两名作业人员,随即组织搜寻,于12时35分在平台上发现晕倒的两人。现场人员立即开展心肺复苏急救,并调用吊车将伤员转运至地面。120救护车到达后,确认两名作业人员已无生命体征。 事故后果:造成2人死亡(田学贵、杨文华,均为鹏博公司保温工,经鉴定系一氧化碳中毒致呼吸循环急性衰竭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26万元。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企业现场人员发现人员晕倒后,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查看、伤员转移、心肺复苏等应急施救工作,并紧急联系吊车协助高空伤员转运,同步拨打120急救电话开展救援。医疗人员到场后确认两名人员已死亡。本次事故应急处置暴露出企业现场安全管控薄弱、岗位巡查不到位、人员动态监管缺失,未能及时发现人员异常及中毒情况,错失早期处置时机。同时,现场作业区域未落实气体检测、风险预警、专人监护等措施,作业及救援人员对有毒有害风险辨识不足,整体现场应急防范能力薄弱。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内蒙古金猫炭材料有限公司擅自变更尾气排放工艺管道,未经过安全论证和审批,将含高浓度一氧化碳的炭黑尾气直接低空排放;叠加当日气象扩散条件较差,导致一氧化碳在作业平台持续积聚,形成高毒危险区域。两名外包作业人员违规无票作业,在未检测气体、未落实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长期在有毒区域作业,吸入过量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二)间接原因 1.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擅自改动生产工艺及尾气排放系统,未履行工艺变更审批、安全评估程序,风险管控严重缺失。 2. 企业对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混乱,未将外包人员纳入统一安全管理,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风险告知和岗前安全教育。 3. 现场作业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有毒有害、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未严格落实作业票审批、气体检测、专人监护制度。 4. 现场安全巡查、人员管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违章作业和人员遇险情况,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5.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风险辨识能力差,违规开展无证作业,自我防护意识不足。 四:责任追究情况 依据《安全生产法》及事故调查结论,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被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工艺变更管控不严、外包安全管理缺失、现场监管流于形式,给予约谈通报、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 2. 内蒙古金猫炭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风险管控失效、外包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被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全面停产整改、闭环整治全部安全隐患。 3. 外包单位盐城市鹏博保温防腐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落实作业安全管控,人员违章作业失管失控,被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并限制其区域内相关业务承揽资格。 4. 属地监管人员:因日常安全监管、隐患排查督促不到位,履职监管存在短板,给予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及绩效考核处理。 五:安全提示 1.严格管控工艺变更管理。生产工艺、管线、排放系统等发生变更,必须履行设计确认、安全论证、审批手续,严禁私自改造管线、改变排放路径,落实安全设施 “三同时” 要求。 2.强化外包队伍一体化安全管理。外包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管控,落实入场安全教育、风险告知、安全技术交底,严禁 “以包代管”。 3.规范高风险作业许可管理。有毒有害气体、高处等复合风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前开展气体检测,落实隔离、监护、防护措施,无票严禁作业。 4.落实现场人员动态管控。加强生产区域巡检,实时掌握作业人员位置及作业状态,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及早发现人员遇险情况。 5.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作业前辨识作业场所有毒有害风险,配齐气体检测仪器与防护装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救援前先评估风险,严禁无防护盲目施救,防范次生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