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佐敦道13至15号华丰大厦一健身中心发生火灾

   4月10日上午7时53分,香港佐敦道13至15号华丰大厦一健身中心发生火灾,并于上午8时04分升为三级火警。截至发稿前,火灾已造成至少5人死亡,36人受伤,数百名住户受到影响。

  “火灾是一场意外,但伤亡惨重的结果却不只是一个意外。”香港市民陈先生说,自己曾经去华丰大厦租住劏房,发现内部逼仄昏暗,楼道内摆满杂物,几乎无处落脚,“这种地方发生火灾,跑都不知道怎么跑。”他认为,这场大火再次暴露出香港唐楼劏房中潜藏的消防安全隐患,特区政府必须吸取血的教训,拿出真招实措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36人伤5人死亡,250人获救
  发生火灾时,许多人还在睡梦当中。“被火警惊醒,然后发现跑不出去了。”有住在华丰大厦的住户表示,火灾发生后室内浓烟滚滚,完全看不到出口标志,甚至看不清地面情况导致摔倒烧伤。还有一些住户因为被浓烟困住,只能站到室外的空调外机上挥舞毛巾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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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香港消防处分区指挥官(九龙南)林建军介绍,浓烟和快速蔓延的火势或许来自一楼被烧毁的大量塑胶制品,猜测可能是灯箱。香港消防处上午7时53分接到佐敦道华丰大厦起火,消防人员在3分钟后到场。现场火势猛烈,事故在8时04分升为三级火警。在消防人员的努力下,现场火势于8时54分被包围,10时受控制,10时30分大致扑灭。“现场起火位置于一、二楼大堂,随后蔓延至不同楼层。一、二楼也是主要火场,面积20米乘20米。”香港消防处随后表示,将成立专案组调查起火成因及致多人伤亡原因。
  香港消防处署理高级助理救护总长(九龙及大屿山)唐思豪透露,消防人员在行动中共救出250人,另外有50人自行疏散。截至记者发稿时,火灾已导致5人死亡,36人受伤。
  事发前被多次警告,唐楼劏房悲剧重演
  火灾也让这栋老式大厦被广泛关注。据了解,华丰大厦建于1964年,位于弥敦道及佐敦道交界,楼高14层,共有230个单位。大厦内宾馆林立,劏房密布,还聚集了健身房、练功房等商业场所。
  香港油尖旺区议员叶傲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华丰大厦约有100个劏房、30多个宾馆单位,业权分散,大厦管理问题复杂。叶傲冬称,曾有街坊反映,有人会在大厦内随处弃置烟头,并将杂物堆放在公共空间,但一直未能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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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老旧的大厦通常都具有比较严重的消防隐患。”街坊许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初到香港时也曾在华丰大厦租住过劏房,他形容大厦内是“暗无天日”,本身非常昏暗封闭,当时隔壁邻居还经常将杂物堆放在走廊内,使得公共区域通行困难,但相关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许先生说,香港老城区有许多建于上世纪的老旧建筑,没有电梯,一般也没有保安,楼道和房间内也相对破旧和阴暗,被称为“唐楼”。唐楼中又通常存在大量劏房,导致楼宇老旧但居住密度很大,而消防管理则漏洞百出,一旦出事不堪设想。“2020年油麻地唐楼火灾,与本次华丰大厦火灾就非常相似,但为何悲剧总在重演?”
  据了解,2020年油麻地唐楼火灾后,香港关注基层住屋联席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有八成住户反映深水埗区及油尖旺区劏房大厦防火设施不足。而本次发生火灾的华丰大厦在2021年底就曾因天台违建多个劏房单位被屋宇署发函——违建导致天台无法安装水缸作为消防措施是这类大厦常见的消防隐患。华丰大厦住户还曾公开指出,住在天台上的租客乱扔垃圾堵塞了防火通道。
  法例老旧需修订,民间力量解决不了消防问题
  香港油尖旺民政专员兼区议会主席余健强曾公开指出,油尖旺区旧厦林立,且大部分不符合现今消防标准,消防处会向未能达标的楼宇发出必须依循的消防安全指示,然而不少旧厦属”三无”状态,需要从头协助由组成法团(类似内地的业主大会)做起。香港民政处自2020年4月起推行“消防安全指示支援服务计划”,目前已有246幢旧厦纳入计划目标范围内,截至2024年2月底共有35幢大厦获审批建筑图纸,32幢成立了法团。
  此次火灾的华丰大厦已成立法团,但有法团成员透露,法团在收到“消防安全指示”后曾招标维修,但在报价阶段遭管理宾馆的法团委员以价钱高昂为由反对,最终拖延至今。对方认为,“消防安全指示支援服务计划”并没有对大厦的消防安全情况带来直接改变。究竟谁该为唐楼劏房的安全负责?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致电了民政事务总署油尖旺区防火委员会、屋宇署及其他相关机构,截至发稿前暂未得到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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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立法会议员、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委员梁文广认为,处理相关意见的香港法团无法解决问题,也暴露出管理上的问题和困难。而香港现行法例也可能无法处理这种情况,“香港相关的管理法例太老旧,已经跟不上现在的消防安全需求了。”梁文广建议,政府应尽快修订《建筑物条例》,同时严格落实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他期盼当局能在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尽快推动相关法例的修改,保障其他大厦的安全。
  香港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到火灾现场视察时说,香港旧楼发生多次夺命火灾悲剧,她自2014年起,就修订《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在立法会多次提出口头质询、私人条例草案及动议,建议修例加强旧式楼宇消防安全,赋予消防处处长酌情权,协助旧楼提升消防系统,事后才追回费用。其后她再提出的无约束力动议获得立法会跨党派赞成,可惜特区政府一直未采纳有关建议。她呼吁这次火灾后,全面检视旧楼消防安全,建立完善制度,应急政策,及时修例赋予消防处处长足够酌情权,防止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