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0.24”燃气闪爆9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1月7日,瓦房店市政府网站公布了《瓦房店市“10·24”燃气闪爆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披露:2021年10月24日5时30分许,瓦房店市铁东街道办事处文圣社区五一路二段271号居民楼发生燃气闪爆事故。事故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1人重度烧伤,4人轻度烧伤,2人轻度外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8,946,667.50元。
事故发生后,2021年10月25日成立瓦房店市“10·24”燃气闪爆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瓦房店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俊峰同志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总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并邀请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事故调查组认定,瓦房店市“10·24”燃气闪爆事故,是一起由504室住户燃气泄露引发的燃气安全事故。
报告披露了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21年10月24日5时35分,大连消防救援支队瓦房店大队接到报警,位于大连瓦房店市铁东街道办事处文圣社区五一路二段271号居民楼发生爆炸,瓦房店大队立即调派五一路站、老虎屯站、复州城站,共3个消防救援站7台消防车34人到场救援。大队全勤奋指挥部遂行出动,到场指挥救援。并联动应急局、110、120、燃气公司等相关部门到场处置。
5时50分,五一路站到达现场。经现场侦查了解,该建筑五层,共有住户20户,五楼西北角发生坍塌。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后立即展开搜救,及时疏散楼内居民及周边群众50余人。在五楼东侧、中侧救出7人送往医院救治。10时00分,搜救出2名失联人员,移交给120,经120 确认已无生命体征。
涉事企业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是由原瓦房店煤气公司、燃气公司、液化气供应管理处三家单位进行整合后于2003年组建成立。目前公司承担全市的燃气管道建设、管理及燃气供应任务。
资料显示,2021年共有三次271号楼504住户安检记录。2021年1月23日14时29分安检员上门安检,到访不遇,在用户门上张贴安检联系单。5月10日,燃气公司安检员至504入户收费300元燃气费,并安检,发放安全宣传材料,讲解安全用气常识。7月15日,燃气公司开始在花园南门周围进行老旧燃气表更换安检工作,发现504用户胶管老化,灶具无熄火保护,要求用户整改,504住户为租户,拒绝整改,拒绝签字,要求找房东,公司工作人员关闭该用户表前入户阀,至于事故调查中发现用户表前入户阀呈开启状态,因504住户在本起事故中死亡原因无法调查。
事故涉及燃气管道工程名称:“瓦市铁东花园小区五一路北9#、10#、12#楼室内煤气安装工程”。1990年建成通气,当时使用气源为人工水煤气;1997年管道置换为液化石油气混空气气源;(代天然气)2006年置换为天然气气源。燃气公司后续对用户的表后管进行了改造(接头密封由原油麻密封改为胶带密封,据专家说明符合技术要求,防泄露标准进一步提高)。
从事故发生情况分析,本起事故为闪爆(爆介质为天然气。)引发火灾的事故。分析现场破坏形貌可以发现,504室的闪爆破坏特征最明显,建筑物损毁最为严重,呈现内部闪爆的特征。因事故发生地气温低且处于非供暖季,住户夜晚会关闭窗户,故闪爆发生时,504室处于密闭空间。当内部发生闪爆时,闪爆超压作用于504室天花板、墙壁及地板,导致天花板外翻飞溅、墙壁坍塌、地板塌陷落至四楼(如图12所示)。504室住户在闪爆过程中死亡。
报告认为,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504室住户使用不合格灶具连接胶管,且胶管使用年限超期,在较低温度下,出现脆性开裂,致使燃气泄漏室内形成闪爆气体,与明火点燃后产生闪爆。燃气用户安全意识淡漠,燃气使用完毕后,未及时关闭燃气管道灶前阀门、使用不带熄火保护灶具等。
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是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在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方面虽然开展了入户检查,并对 504 用户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告知,对504用户拒不整改,只关闭阀门未采取强制停气措施。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因此504 室住户业主(刘某某,女,王某某,男)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因两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作为燃气经营者,发现燃气用户存在安全隐患,虽然采取一定措施,没有确保安全隐患消除。由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由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查明事故发生的街道、社区和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存在的问题,建议交由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另行公布)。
事故通报二:10月21日8时20分许,辽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南七马路路口刚发生燃气爆燃事故。省委书记张国清,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乐成第一时间分别作出批示,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雷,市长王新伟在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事故造成5人死亡,44余人受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立即作出部署,要求迅速了解事故情况,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帮助当地做好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依规处理。进一步指导督促各地深刻汲取教训,按照已有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已出发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通报三:9月10日23时39分,大连市普兰店区丰荣街道鑫和社区一住户家中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和整体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经事故调查组研判,大连坤马燃气公司无视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应承担的安全责任规定,在燃气生产和作业过程中未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普兰店公安分局已依法将该公司法人李洪奎、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朱来军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