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登记证生产新化学物质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经查,江苏利思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违规生产新化学物质,违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有关规定,目前已由江苏省泰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具体信息见“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