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警示:168人遇难,35人被拘捕 ,3名工程负责人面临终身监禁
168人死亡,35人被拘捕,7人被起诉,3名工程核心负责人面临终身监禁。
这是2025年11月26日香港大埔宏福苑五级大火的最终数字。
也是香港77年来伤亡最惨重的一次火灾。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2026年6月10日,香港警方和廉政公署正式起诉了7个人和2家公司,一共25项控罪。
一条从物料采购到现场施工、从招投标到工程监管的全链条造假,就这样摊开了。
施工方到底干了什么?该担什么责?
宏福苑楼龄42年,2016年就接到了强制验楼通知。
2024年1月,业主大会拍板由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总承建商,搞外墙大维修。工程顾问是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
维修内容不复杂:8栋32层高的大楼,同时搭竹制脚手架,外面挂绿色防护网,每户窗户贴上发泡胶板保护。
工程从2024年7月开始,原计划做到2026年上半年。
起火点在宏昌阁低层外墙。火先是烧着了防护网,接着点燃了发泡胶板,然后从窗户烧进屋里。
与此同时,脚手架上烧断的竹竿带着火往下掉,又把下面楼层的防护网点着了。
火就这么顺着脚手架垂直往上蹿,最后烧了7栋楼。
警方调查下来,施工现场的问题主要出在三处。
第一,防护网不合格。按规定,工地的防护网必须有阻燃功能。但送检的20个样本里,有7个没通过阻燃测试。更关键的是,这些不合格的网全装在检查人员很难爬上去的高处或隐蔽位置。
而棚脚那些容易看到的地方,装的都是合格网。
后来查出来,2025年7月台风吹坏了原来的网,有人买了2300卷每卷54港元的非阻燃网换上。
到了10月,中环出了棚架火灾,他们怕被抽检,又买了115卷每卷100港元的合格网,只装在棚脚应付检查。
第二,发泡胶板是易燃的。窗户上贴的那种发泡胶板,一点就着,还会冒大量浓烟。
防护网烧起来以后,火顺着发泡胶板直接烧进室内。这种材料根本不该用在高层住宅的维修保护里。
第三,走火通道被破坏了。为了方便工人进出脚手架,施工单位把楼梯走火通道的窗户拆了,开了一个临时门口(行话叫“生口”)。
这一拆,等于把楼梯间的防火防烟功能给废了。
火灾时,浓烟和火焰顺着这个口子灌进楼梯间,再沿着楼梯冲到每一层,把居民的逃生路全堵死了。
这三条,都是现场施工直接干出来的。
如果当时有人坚持按规范做,用阻燃网、不用发泡胶板、不拆防火窗,大火不至于死这么多人。
施工方的造假不是孤立的,而是从招标到现场到验收,一环扣一环。
招标时就动手脚。2023年5月到2024年4月招标期间,鸿毅的董事黄侠然、宏业的董事侯华建和何建业,串通起来骗业主立案法团和全体业主。
他们在《承建商投标分析报告》里,故意隐瞒宏业过去8年的诉讼记录,还在评分项里给宏业打了满分20分,让宏业在57家投标公司里排第一。
后来查出来,宏业在2017年到2023年间实际有24宗违法记录。市建局收到报告后没去核实,因为市建局只是招投标流程的代理人,没有责任去查资料真假。
另外,鸿毅的报价也有问题。他们报22万港元,但同类服务的市场均价是50万港元左右。有证据显示,这报价被人为调低了2万,目的很可能是先低价中标,后面再通过工程变更把差价补回来。
监督环节完全是走过场。鸿毅唯一的一个注册检验人员叫吴跃。他被调查人员形容为“橡皮图章”,只在表格和报告上签名,从来没真正去现场监督过。
证据显示,2025年10月到11月期间,他一次性签了56个项目的检验表格,有聊天记录证明他只是把文件堆在一起集中签名。他根本没能力对那么密集的工程做有效监督。
钱也不干净。2019年到2025年的6年里,鸿毅接了好几个屋苑的维修工程顾问合约。
黄侠然和他妻子钟素芬、鸿毅职员李敏,通过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处理了大量来源说不清楚的钱,总金额超过4000万港元。
其中大部分存入公司户口的现金存款,根本拿不出单据说明来源。
火灾后还想毁灭证据。大火之后,黄侠然的朋友洪国伟帮他把近60万港元现金藏起来。
廉署怀疑这笔钱是宏业给黄侠然的部分贿款。洪国伟还涉嫌在大火后教唆别人伪造注册检验文件,向房屋局独立审查组做假陈述。
被起诉的7个人,基本覆盖了整条利益链。
工程决策的、法定检验的、管钱的、合伙作假的。
从招投标到现场施工,从检验监督到收钱洗钱,再到事后毁灭证据,全齐了。
先说工程顾问公司这边(鸿毅):
黄侠然(40岁),鸿毅董事,管所有顾问事务。被控5项误杀罪。他串通宏业在招标时隐瞒诉讼记录、虚夸评分,骗了业主;又串通吴跃和洪国伟去骗屋宇署和房屋局;还跟老婆和职员一起洗黑钱超过4000万港元。 吴跃(44岁),鸿毅董事兼注册检验人员,工程法定检验的签字责任人。被控5项误杀罪。他从来没真去检验过,就是“橡皮图章”,一次性签56个项目,人没到过现场。还涉嫌在86项楼宇维修工程里向政府提交假检验报告。 钟素芬(41岁),黄侠然妻子,鸿毅职员,被控洗黑钱。 李敏(33岁),鸿毅职员,被控洗黑钱。
再说工程承建商这边(宏业):
何建业(52岁),宏业时任董事兼技术董事,工程主要负责人。被控5项误杀罪。他没有履行监管责任,没用阻燃网,用了易燃发泡胶板,还擅自拆了走火通道窗户、开了“生口”。另外也参与了投标时的造假。 侯华健(54岁),宏业董事,被控串谋诈骗。他跟黄侠然、何建业串通,在投标报告里隐瞒诉讼记录、虚夸评分,让宏业拿到了超过3亿港元的工程合约。
最后还有一个:
洪国伟(60岁),黄侠然的朋友,被控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火灾后帮黄侠然藏了60万港元现金,还教唆别人伪造检验文件、向政府做假陈述。
另外,鸿毅和宏业这两家公司本身也被起诉了,罪名包括误杀和其他多项。
误杀罪最高能判多少?根据香港法律,误杀罪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
目前何建业、吴跃、黄侠然三个人都不准保释,关在惩教署,等着9月2日再审。
签字就是责任,不是走过场。
吴跃一次性签56个项目的检验文件,人从来没去过现场。现在他被控误杀,还押候审。
如果你在工地上被要求“补签”一份你没去过的验收记录,签了就等于说你“看过了,没问题”。
万一出事,你签字的那一页就是证据。
另外物料合不合格,不能只看证书,要看得不能过火。这个案子里最核心的造假手段叫阴阳替换。
拿合格品应付检查,用劣质品施工。隐患就这么被盖住了,直到大火那天才暴露。材料和工序,任何一环作假,迟早会露馅。
问题是,露馅那天可能已经来不及了。
现场违规也不是一个人的事。何建业是宏业公司的董事,他没亲手搭过一根竹竿,但他管着这件事。
在工地上,不只是干活的可能被追责,管安全的、管质量的、签字的项目经理,一样可能被送上法庭。
168条人命,35人被拘捕,25项控罪。
这不是一起事故。
这是一场系统性造假造成的灾难。
每个工程人经手的每一批物料、每一道工序、签下的每一个字,都可能在某一天决定几十条甚至几百条人命的去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