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投保安责险公开处罚案例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中,明确高危行业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小编收集一些相关处罚案例,供您参考!


◇ 第五十一条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 第一百零九条 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全体从业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除被依法关闭取缔、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注销解散外,不得退保或延迟续保。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人身伤亡、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其中从业人员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责任限额应不低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

安责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在相关部门公开的执法案例中,一些企业因为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受到了处罚。

相关处罚案例如下:

◇ 案例一
2023年6月,湖南省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浏阳市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效期为2022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3日,至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案例二
2023年5月,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燃料日照销售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东港区应急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案例三
2023年4月29日,长沙市天心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危化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天心经开区某危化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该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当日,天心区应急管理局已对该企业的违法事实依法进行查处。

◇ 案例四
2023年3月2日,山东省淄博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共有员工62人,只为50名员工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未为其余12名员工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执法人员采集了相关证据并依法进行了立案处罚。

◇ 案例五
2022年10月18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市华都加油站作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北京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市华都加油站处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案例六
2022年7月5日,杭州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根据局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发现杭州华源石油有限公司4名员工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杭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案例七
2022年5月30日,陕西西安市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秦汉新城长红石油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长红石油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 案例八
2022年3月31日,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应急局对湖南中闽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益阳宏大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资阳区应急管理局立即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2022年4月13日,资阳区应急局案审会研究决定对湖南中闽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益阳宏大加油站处以50000元行政处罚。

◇ 案例九
2022年2月7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中能万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责令新疆中能万源化工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处1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 案例十
2021年10月9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巴中市中运能源有限公司沙河加油站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2021版)》第一百零九条之规定,南江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于2021年10月13日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2022年1月11日,南江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处以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