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某光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案

接群众举报,5月11日,湘潭市岳塘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荷塘派出所对岳塘经开区机械物流园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查获一中型罐式货车正在给一重型运输货车销售并加注柴油,油罐车内存有柴油0.78吨。经查,中型罐式货车系戴某光所有,戴某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自购一辆中型罐式货车,自2023年1月份开始,先后从株洲某油库购买危险化学品(柴油)22吨,以7元/升左右的价格在岳塘区范围内流动销售非法营利,已销售21.2吨,销售额179819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涉案车辆予以查封扣押。5月12日,岳塘区应急管理局对戴某光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戴某光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柴油),涉嫌非法经营罪,且以流动方式进行非法销售,存在极大安全风险。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5月22日,岳塘区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件有关证据材料和扣押物品移送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6月9日,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对戴某光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案立案侦查。目前,戴某光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