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夏、杨某冬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案

经过近2个月的摸排、布控和蹲守,6月27日,怀化市中方县应急管理局联合中方县公安局对县职教城中铁二十五局项目工地进行安全检查,现场查获一非法改装车辆(车牌号湘N.MM2XX)正在为项目工地的挖掘机加注油料,车辆车厢内放置有储油罐、发电机、计量器、简易加油机等非法加油设备,储油罐内存有危险化学品(柴油)1.5吨。经查,现场查获的湘N.MM2XX的厢式货运车辆系杨某夏所有,抽样经检验机构检测为危险化学品(柴油)。自2023年1月起至今,杨某夏邀请其堂哥杨某冬轮流驾驶改装车辆,先后从湖南红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设的洪江市双溪村某加油点、怀化市高新区某加油点等处购买柴油190余吨,以7.2元至7.8元不等的价格,采取流动方式在安置小区、工地、园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非法销售营利,已非法销售188.5吨,销售额140余万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非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柴油)予以查封扣押。6月28日,中方县应急管理局对杨某夏、杨某冬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杨某夏、杨某冬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柴油),涉嫌危险作业罪,且涉案数量、金额巨大。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6月28日,中方县应急管理局将该案有关证据材料和查封扣押物品移送至中方县公安局。6月28日,中方县公安局对杨某夏、杨某冬以非法经营(柴油)案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杨某夏、杨某冬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