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船撞上风电场,船身3X5米大洞照常航行!船长因未报被追责!

近日,德国埃姆登港口发生一件离奇的事情。


本周二,一艘杂货船在德国埃姆登港口靠港,然而港口人员发现,该船船身竟然破了个"谷仓门大小”的洞!而这艘船竟然还带着这个洞横跨了半个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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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船“带病”航行

船身有3X5米的大洞


4月25日,杂货船“Petra L”号在德国埃姆登港口靠港。这艘船于4月22日从波兰什切青离港,经历了为时3天的航程到达德国。


起初,这艘船的靠港并未引起港口人员的注意,直到他们看到了船身上巨大的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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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该船的不正常后,港口当局立刻报告了警方。根据后续警方的报告称,该船破口大约有10英尺乘16英尺(3米乘5米)的大洞,几乎贯穿船体。


此外报告中还称,船上有三名高级船员和三名普通船员,6人皆没有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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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船此前撞上了附近的风电场


警方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询问了船长以及船上船员。然而该船的俄罗斯籍船长却一直对此保持沉默。


无法从船员身上得到答案的警方只得通过其他方式寻找真相,最终他们得出了结论:船身上的大洞是由于“Petra L”号撞上了附近的风电场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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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经过——


事发后,船长没有通知任何方,而是继续开航。


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Petra L”号当时载着 1,500吨的谷物,准备前往比利时安特卫普港。途中,船长打开了自动驾驶。


但是不知什么原因,该船偏离了航向数英里,到达了北海德国领海内的戈德风电场诺登尼岛的西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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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海上风电场周围500米处设立了安全区。根据联邦海事和水文局的说法,风电场运营商和联邦运输中心都对风电场进行监控。通常来说,他们有义务联系"Petra L "号的船长。然而,风电场运营商Ørsted并没有这样做。


至于原因,该运营商负责人表示“因为该船仅仅只是短暂地进入了该地区。”同时负责人也称他们没有接到报告碰撞事件,也没有收到事故紧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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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Petra L "号就这样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冲进风电场后与海上风力涡轮机相撞,破开了一个谷仓门大小的洞。


而船上的船长却对此既没有选择报告风电场运营方,也没有通知当地警方,而是选择继续开航,靠泊最近的埃姆登港。


于是就发生了4月25日埃姆登港众人看到的那一幕。


事发前船舶偏离航线

涉事船长面临被起诉


事后,警方对风电场进行了调查,经营该风电场的Ørsted公司报告说,该公司在北海德国海岸外大约25英里处的风电场的传感器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但有报道称,Ørsted随后向德国当局证实,在现场的目视调查中发现风电场存在“少量损坏”。


当被问及德国Bight Traffic Center 是否已按要求主动向船长发送无线电时,该中心发言人未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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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风电场方面的不知情,更让警方和众人疑惑的是:为什么船上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船舶偏离了航线?


据报道,数据显示,该船在改变航向之前也大幅减慢了速度。但警方无法了解船只偏离航道的原因,而目前该船船长仍然对此事保持沉默。


毫无疑问地是,船长甚至船上船员都或将面临德国警方的指控。德国当局报告表示,将因未报告海上事故而起诉该船船长


该船目前正在造船厂进行维修,计划三周半后再次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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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修订的新“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对于船长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规定,并于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海安法”由原来的十二章五十三条修订为十章一百二十二条,内容更加丰富,条文更加清晰、详尽,尤其是法律责任条款,更值得船长及其他涉海人员认真研阅。

对于此次事故中,涉事船长就未能合格地履行其船长职责,及时汇报海上事故,这是对船公司的不负责,同样也是对同船船员的生命安全的极不负责。





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船长的法律责任


新“海安法”明确规定,船舶、海上设施发生碰撞事故后,应互通名称、国籍和登记港,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对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水域或者逃逸。

船舶在海上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船长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瞒报、谎报,那依据新“海安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将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长、责任船员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暂扣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情节严重的,还要吊销船长、责任船员的适任证书。如果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后船舶擅自离开事故现场或者逃逸,那依据新“海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将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长、责任船员处5 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适任证书,且终身不得重新申请。如果船舶不依法履行海上救助义务,不服从海上搜救中心的指挥,那依据新“海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将由海事管理机构暂扣船长、责任船员的适任证书6个月至12个月,直至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