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谎报追刑责

广东省惠州市政府批复惠东县华业铸造厂“2·18”电弧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惠东县华业铸造厂“2·18”电弧炉爆炸事故是 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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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惠东县华业铸造厂在更换炉壁纯氧枪作业期间,多处未按规定作业,大量冷却水进入炉内引发二次爆炸,导致在现场作业的3名人员死亡。 

调查报告显示, 事故发生后,华业铸造厂和多祝镇获悉事故造成3人死亡情况后,仍向惠东县应急管理局谎报仅有2人受伤,不如实报告事故伤亡情况;总经理助理电话通知网络监控员饶日波回到厂内,要求把储存监控视频的硬盘格式化,然后将硬盘拆除。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华业铸造厂4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包括总经理金敬良、法定代表人林纯设、副总经理王清玲、总经理助理陈斌。 

相关部门依法对华业铸造厂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并将华业铸造厂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