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区湖州荣润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丁某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政处罚案

2022年4月20日,南浔区应急管理局对湖州荣润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管理员丁某某未组织开展2022年新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制止和纠正新员工在铲车作业区域内骑行电动车等违章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对本单位新员工开展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对丁某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湖州荣润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丁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第六项“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2022年6月 14日,南浔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湖州荣润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丁某明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