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存放油漆被刑拘

近日,有群众举报

湖南省长沙县黄兴镇

黄兴新村某民房内非法存放油漆

10月20日,长沙县应急管理局联合黄兴镇

前往举报点执法检查

发现一居民房内存放大量油漆

执法人员当场对油漆进行安全转存

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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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该窝点是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建在农田边上,旁边除了有一户菜农搭建的简易房屋外,周边都是菜地,很少有人来。

走近看,执法人员发现门窗紧闭,房内空无一人。“房间里堆满了各类油漆,房内有刺鼻的味道,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执法人员通过窗户缝隙看到了房内部分情况。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执法人员一边收集证据一边等待企业负责人回来,在门前的面包车内发现了部分油漆进货单。据周边居民介绍,该房屋为当地居民所有,现已租出去,执法人员要等的企业负责人,就是此房的租户。

大概半个小时后,该租户回来打开了房门。进入房屋内,执法人员发现内部凌乱,有卧室和简易厨房,货架及地上摆满了各类货物。

“油漆销售储存量达到一定规模,需要配备安全设施。这里房间简陋,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严重,必须立即查处。”执法人员介绍,共查处“清漆”40箱、“红瓶色母”260瓶、“固化剂”29箱、“蓝瓶色母”3箱(以上包装均为实桶)。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对举报属实的非法违法行为,该局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肃查处。该起居民房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案件,涉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据法律规定,将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没收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