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对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1年3月3日,江西省赣州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复擅自建设的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企业调查核实情况。经查明,该企业年产48万吨硫精矿制酸生产线和余热发电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获批准先行建设,且未执行赣州市会昌县应急管理局前期作出的停止建设执法指令。执法人员收集了相关证据并依法立案调查。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西省赣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60万元,对两名负责人分别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