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对某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0年,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被确定为退出煤矿,2021年1月1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对该公司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月9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两会”安全督导检查组在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图纸作假、隐瞒掘进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煤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部分作业区域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仍然违法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监察分局依法对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作出警告;责令停产整顿;继续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2128.3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由有关部门对该公司所在地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7名责任人分别给予撤职等政务处分,对某煤业公司前后三任矿长、负责采区生产组织的矿长助理4人给予撤职处分,对该公司上一级办矿主体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分别给予撤职、责令辞职和记过处分,以上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