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蓝焰热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案

违法事实及处罚

该公司员工田某、郭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从事金属焊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责令该公司改正,处以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