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东莞2家企业各罚1万!

2021年5月20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凤岗分局执法人员分别对东莞市平泰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东莞市凤岗振鑫模具加工店进行了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在两家企业现场均发现员工使用铣床、车床等机械进行金属切削工序,但作业现场并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问题,均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


这两家公司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这两家公司分别处以人民币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