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 被开除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

 经查,李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规编印个人调研和讲话文集并将学习贯彻情况作为西昌市委巡察工作内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权操办丧事并借机敛财,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家风不正,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他人财物,将本人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对西昌市“3.30”火灾有关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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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布的简历显示,李俊出生于1968年11月,四川苍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李俊早年在四川省委组织部工作,2004年转赴凉山州工作,担任凉山州主要领导秘书,历任凉山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06年起任西昌市委副书记,同年出任西昌市委副书记、市长,2013年4月起任西昌市委书记,去年9月落马。




2020年3月30日,

西昌市经久乡发生森林火灾,

调查报告显示,

此次森林火灾致使

参与火灾扑救的19人牺牲、3人受伤。

这起森林火灾造成

各类土地过火总面积3047.7805公顷,

直接经济损失973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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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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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公开的调查结果显示,作为时任西昌市委书记,李俊共存在4方面的问题,对前两个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后两个问题负直接责任。


 一是未深刻汲取2019年木里“3·30”火灾事故教训,没有安排部署有关部门结合西昌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


 二是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视不够,对工作开展情况掌握不足;


 三是在对西昌“3·30”火灾扑救部署时,没有与市长沟通,致使多头指挥;


 四是对该火灾扑火工作安排部署不细致、不具体、考虑不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