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危险单位划分谈疫情佩戴口罩

危险单位

保险法第100条指出:

“危险单位”是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保险事故"概率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不同概率情景之下的最大可能损失有着很大的差别。保险公司一般将概率情景分为两类:普通保险事故和极端概率事故。普通保险事故与极端概率事故的区别主要在于两方面:一是发生概率,极端概率事故的发生概率要大大低于普通保险事故;二是损失范围,普通保险事故的损失范围通常限定在单一地点,极端概率事故(如高烈度地震、飓风、海啸等)则往往波及广大地域。我们通常所言的危险单位划分主要指普通保险事故情景下的最大损失范围划分,极端概率事故则主要通过累积风险控制进行管理。

前文介绍过,风险有后果和概率2个维度。普通保险事故是保险公司可以预期,通过危险单位划分后,完全有能力承受的风险。极端概率事故往往是巨灾,必须有专业的风险控制手段早期介入,才能防灾减损。比如我们推出的防台防汛风控预警和风险查勘就是这个目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巨灾损失。

划分危险单位的目的

危险单位划分是评估可能最大损失(Possible Maximum Loss)的基础。通过危险单位划分确定最大损失范围后,保险公司对该范围内保险财产遭遇保险事故可能损失的程度进行进一步的估测,便可得出可能最大损失的金额。以此为据,保险公司可以确定自身在特定项目上的自留风险比例,并安排所需的各项再保险保障。

对于普通保险事故,通过合理的危险单位划分,基本上能够估算出最大可能损失。但是,Possible Maximum Loss这个英文定义是有问题的,没有和国际上公认的保险风控术语接轨,此为直译,容易产生误解。从风控专业角度,和危险单位比较接近的定义应该是MFL(Maximum Foreseeable Loss),也就是只考虑空间的间距和有效的隔断。

MFL的定义在全球保险界几乎都一致,所以也是核保参照的一个关键数据。国际通用的保险风控术语PML(Probable Maximum Loss)是在MFL的基础上再加上对消防系统有效性的考量。PML在各大保险公司可能会有定义上的差别,有的公司会用EML,或者NLE等等。

风险估算是由专业风控工程师先确定一个可能的损失场景(Scenario),然后作出相应的损失分析和评估,具体的风险估算方法以后会有专题进行讲解。

危险单位划分的基本原则

危险单位的划分应该本着科学、谨慎和合理的原则进行。
“存疑不分”是危险单位划分的重要原则,即在存有疑惑和不确定的情况下,应该不做一个危险单位以上的进一步划分。

要合理划分危险单位,必须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存疑不分,切忌盲目冒进。目前,国内还是有不少保险公司不讲专业风控判断,纯粹依靠大数法则,把保险作为一场赌博,这很不科学,也不可取。

危险单位划分的标准是坐落于同一地点的两(多)项保险财产彼此安全区隔,发生于其中一项财产的保险事故不会同时影响另一项保险财产。
同一保单下的保险财产如果符合上述危险单位划分的标准,该保单可以进行危险单位划分。同一地点不同保单下的保险财产如果可能受到同一保险事故的影响,上述保单下保险财产应合并视为一个危险单位。

这一条应该很好理解,比如一个保单下有2个厂房相隔1000米,万一发生普通保险事故,不会同时受影响,故此可以作为2个危险单位。而如果2栋建筑有连廊,中间又缺乏有效的分隔,那么这2栋建筑也只能视为一个危险单位。

最大损失范围应以最大可能损失(Maximum Possible Loss)为判断基础。最大可能损失是指在所有保护系统失灵,相关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公共救灾机构无法提供任何有效救助的情况下,单一设施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以及营业中断损失的合计最大金额。对于火灾风险而言,这意味着“完全焚毁”的状态。在这一情景下,只有充分的区隔距离以及完整无隙的防火墙(即防火墙上不能开有通口,即使这些通口有防火门一类设施遮蔽)才能有效阻止火势蔓延。简单说,最大可能损失是主动保护系统无效情景下的可能最大损失。

危险单位的划分只考虑充分的间距和有效的防火墙,如果防火墙不完整,则不能划分危险单位。(MFL通常认可带有有效防火门的防火墙,如:耐火等级4小时的防火门,当然,风控工程师要确认防火门在火灾时能有效关闭。)

危险单位划分的基本方法

对于财产险来说,一座建筑物,不管有多少个被保险人或有多少张保单与建筑物有关,其建筑物以及建筑物内所有物品,包括相关的利润损失险、营业中断险和后果损失险都应被看作是一个危险单位。即一座建筑物及其内含物品将作为一个危险单位,不应进一步进行危险单位划分。

这是比较安全的提法,就算一栋建筑里有MFL防火墙,也视作一个危险单位,初级工程师就按照这个原则操作。专业的高级风控工程师可以再精细化地判断,此建筑中是否有充分有效的MFL防火隔断,这样能够更合理地估算MFL。

对于建安工险来说,同一地点一个工程不管涉及多少个被保险人或保单都应视为一个危险单位,其中除建安工险以外,也包括预期利润损失、延误开工和后果损失。同时应明确记录在案工程项目属于新建、扩建还是内部改造。

由于建工险阶段很难保证有效的间距和分隔,所以一个地点视为一个危险单位是很合理的。

如果保险公司承保的附加风险受位于不同地点的风险影响时,包括但不限于由于物质损失引起的供应商、客户以及相互关联的风险,无论它是在标的物所在地或其它地点,每个地点可被看作一个独立的危险单位,但利润损失风险不能划分。
当标的包含已知和列明的位于其他地点的相关延伸风险,包括由于物质损失引起的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以及相互关联的风险,而且保险公司在承保时记录在案时,每个地点可被看作一个独立的危险单位,但利润损失风险不能划分。
未知、未列明或不能被确认的附加风险将按地点被看作是不同的危险单位。

不同地点的标的通常都可以视作独立的危险单位,但仅限于财产损失PD(Property Damage)。而对于利润损失BI(Business Interruption),由于不同地点的标的之间可能有相互关联,因此不能划分危险单位。国际上的风控专业做法是对BI做一个专门的查勘分析,以确认不同地点的标的之间是否有关联。BI是一个很大的专题,以后细讲。

危险单位划分的时机

保险公司应当在承保风险时就确认危险单位划分并记录在案。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危险单位存在同一地址,保险人应在其承保时就要在记录中明确标明这些建筑物、建筑物内物品以及利润损失或营业中断险、后果损失如何构成一个或多个危险单位。如果没有做这些确认,在该同一地址上的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物品及其相关利润损失等将被认为是构成一个危险单位。

这条其实也符合存疑不分原则。要划分危险单位,一定要事前把工作落实,确认划分依据。通常保险公司会在承保前,委派风控专家对标的进行风险查勘以确定危险单位以及最大可能的损失,也称为“保前查勘”。

相关的定义

“建筑物”是指包括外墙的建筑物,外墙是指建在地址周边的墙,与地基上面额外的墙和房顶数无关。
“地点”是指相连的、没有间断的开阔地,由公路、铁路、河流或其他自然物隔开。
“工程”是指一个全面规划好的工程,具有完整的工程进度表,包括起期日、工程进度及完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