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北京安责险金牌宣讲员”培养计划的通知

  安责险与工伤保险是并行补充关系,与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替代关系。该产品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前提,保险费率低,保障范围广,保险责任大。企业投保安责险后可以不用再重复投保其它类似商业险种。与一般商业险种比较有以下优点:

  (1)保险责任包括一般商业险种不予承保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列入保险责任范围;

  (2)保障对象包括企业雇员和社会公众;

  (3)企业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对事故的受害方或第三方受益人的赔偿,保险公司可直接向事故伤亡人员进行先行赔付;

  (4)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额赔付伤亡补偿金;

  (5)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行业,增加了“扩展恐怖活动条款”、“扩展犯罪行为条款”安责险附加条款。

  (6)安责险建立有与企业安全状况、历史事故挂钩的费率浮动调整系数。

  (7)抢险救援费用列为一项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增加为避免人员伤亡的“人员疏散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