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毅君同志在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9322日)

尊敬的宇行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江苏盐城响水“3˙21”事故有关情况、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通报,并就四川省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建议安排。一会儿,宇行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贯彻,抓好落实,坚决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江苏盐城响水“3˙21”事故相关情况

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经全力处置,现场明火已被扑灭,空气污染物指标在许可范围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47人死亡、90人重伤,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生环境污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李克强总理批示,要科学有效做好搜救工作,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注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应急管理部督促各地进一步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各环节责任。

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黄明深入现场指导盐城化工事故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要求要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科学高效扑灭火情,千方百计救治伤员,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妥善做好家属安抚等善后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彻查事故原因,真正吸取教训,全面彻底整改,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全省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

当前,制约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仍然比较突出,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化工危险化学品领域,去年7月12日,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死亡19人,受伤12人。今年3月3日,瓮福达州化工有限公司发生较大气体中毒事故,造成6人中毒,其中3人死亡。此外,去年以来,成都、绵阳、攀枝花、宜宾、广安等地还分别发生死亡1人或多人受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烟花爆竹领域。2018年以来,全省发生烟花爆竹事故3起、死亡2人,分别是,自贡万鸣烟花爆竹有限公司“3˙11”一般爆炸事故,南充市西充县环宇烟花爆竹科研有限公司“8˙28”一般垮塌事故,遂宁市蓬溪县兴旺烟花爆竹厂“12˙27”一般爆炸事故;特别是3月19日,南充鑫和引线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燃烧爆炸,造成4人死亡。

三、这些生产安全事故所暴露出的问题

一是地方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近年来,随着东部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安全和环境风险高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项目由东部沿海地区向西部地区转移趋势明显。个别地方政府盲目追求一时快速经济发展,没有把“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在产业布局、招商引资过程中没有严把安全关,没有考虑本地区化工人才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是否满足需要,盲目引进发展化工产业,甚至“先上车后买票”等未批先建情况还时有发生。

二是企业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安全管理混乱。有的企业未通过“三同时”就开工建设,一线操作层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严重。全省中小型化工企业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陈旧,工艺技术落后,自动化水平不高,本质安全水平低等问题。在风险管控、安全风险辨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有的化工企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能力不足。同时,缺乏懂化工、会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工人文化水平低,多为农民工、劳务工。

三是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对上级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的发改、规划、环保、安全等部门把关不严,使一些存在问题的项目能够得以立项和建设。有的监管部门未有效落实国家省上对化工危化品安全生产提出的一整套具体要求,未依法依规对涉及硝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的新、改、扩建项目从严审批。个别地方对省上召开的事故现场警示会都没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事故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依然不到位,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另外,对于隶属于化工行业的医药、精细化工、农药、合成染料等行业的监管还存在盲区。

四、扎实开展化工医药和危化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为扭转全省化工危化品等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经研究,省安办拟建议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2年的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范围涵盖全省化工危化品等行业领域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和油气管道输送企业。重点整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和精细化工等5类安全风险大、事故隐患多的企业。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为重点整治攻坚阶段。全面开展安全现状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准入、加强化工过程管理、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措施,第二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为全面深化整治阶段。制定全省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高质量发展意见,全面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第三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提炼形成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保障性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考核,依法从严追责问责,广泛宣传动员、总结推广经验。

希望各地安委会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特别是要深刻汲取江苏盐城响水“3˙21”事故惨痛教训,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强力推进重点整治攻坚阶段各项工作,坚决确保在我省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通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