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印发《2022年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一、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包括建材、化工行业的专项检查和其他用人单位监督抽查。

  •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

  • 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

  •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开展情况,

  • 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

  •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 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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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主要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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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自行确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双随机抽查比例,其中建材、化工行业用人单位应全覆盖检查。

双随机抽查对象根据本省职业病防治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职业病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底数依据2021年检查数据,参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库数据。

各省份监督抽查的用人单位数量应不低于2021年的监督检查数量,其中2021年监督检查数量不足1700家(2021年全国检查用人单位平均数的50%)的省份,2022年至少要监督检查1700家;

辖区内注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双随机抽查比例为60%。在对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进行延伸检查。国家将适时对各省份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飞行检查。

(二)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上报数据信息的审核,按照抽查工作计划表及监督信息报告卡要求填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数据信息,所有数据以信息报告系统填报数据为准,不需另外报送纸质报表,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检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附表: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表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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