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市密闭空间作业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8+1”工程,即:“锁、网、栏、板、牌、柜、表、人”八字要素+互联网技术应用,进一步细化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可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促使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落到实处,全面推动全市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置规范化、作业审批表单化、过程管控节点化,积极推进信息化、自动化、可视化技术等工业互联网+技术手段应用,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信息化监控平台接入昆山市有限空间信息化平台系统,实现全市统一监管,提升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有限空间作业人防、技防、物防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21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全市工贸行业重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重点是存在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的企业。

四、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有限空间全流程监管存在的隐患问题

1.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有效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规格统一、位置明显的安全标牌和警示标志;

3.是否在现场设置应急柜,并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急救用品用具;

4.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作业方案是否经审批擅自作业;

6.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

7.是否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8.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9.是否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二)全面推进“锁、网、栏、板、牌、柜、表、人”八字要素以及工业互联网+技术手段的有效应用

1.安全锁:进出污水处理设施入口处需安装门禁等安全锁。

2.防坠网:污水池顶部应安装防坠网,防坠网规格及安装方式应符合国家标准。

3.防护栏:防护栏高度、踢脚线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统一刷红白相间颜色。

4.可视化看板:根据《昆山市工贸行业危险作业全流程安全管理指引手册》的规范,制作可移动式《昆山市危险作业安全可视化看板》。

5.警示牌:污水池入口处、楼梯处各设置三块警示牌(告知牌、警示栏、操作规程),尺寸统一;污水池栏杆处每个方向至少设置一块警示牌。

6.应急柜:污水处理设施现场应设置应急柜,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应参考《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GB30077-2013)标准进行配备,空气呼吸器等应确保2套以上,应急装备清单应写清应急装备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

7.作业审批表:作业前应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并按规定对作业方案以及现场条件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8.作业监护人:应设置专人进行监护,监护人应佩戴监护人袖章,全程监护,不得擅自离岗。

9.工业互联网+技术手段:全面推广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建设。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动员阶段(2021年1月1起至1月31日)

各区镇要根据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全面动员各相关企业对照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加强培训宣传引导,确保专项提升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

各相关企业要对照《昆山市有限空间可视化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附件1)以及《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自查检查表》(附件2)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积极整改,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附件2复印件及详细整改方案计划各两份上报至属地安监部门、综合执法局有限空间作业监管业务负责人处。各区镇收集齐材料后一份留存,一份上报市局基础科。

(三)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提升整治分两个批次开展:

1.参加2020年10月30日现场推进会的企业(名单见附件4)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投入正常运行并报备复查。

2.其余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投入正常运行并报备复查。(第二批名单另行发布)

各区镇按照专项提升工作重点,对相关企业逐一开展细致深入的检查,不遗漏一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企业和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按规定责令整改。对依法应当直接处罚,或者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立案查处。全面排查整治期间,各区镇每月28日前将《昆山市有限空间作业可视化规范化管理专项提升工作任务进度表》(附件4)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专项提升整治期间发现的隐患、整改的隐患、处罚情况等按《昆山市有限空间作业可视化规范化管理专项提升工作成果汇总表》(附件5)格式汇总,并根据整治批次,于2021年6月底及12月底前分批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联系人:吴刚,联系电话:57757601。

市局将组织抽查,对整治不到位,进度落后的区镇进行通报并计入年终考核,对相关企业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相关企业整改完毕后,应经过报备复查,确保所有相关企业整改合格。市局将对全部技改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行的企业进行专项督查。

各区镇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作业频率和行业特点,形成符合本辖区特点的有限空间作业长效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本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可视化规范化管理专项提升工作,推进人防、技防、物防,落实领导负责,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围绕八字要素以及互联网+信息化平台核心要求,确保专项提升整治扎实推进。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区镇要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加大对提升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对重大隐患要责令停止作业。

(三)广泛宣传。各区镇要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等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各企业严格落实八字要素以及信息化建设的专项提升工作要求。

(四)成效巩固。各区镇应深入分析本辖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在八字要素以及互联网+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符合规范的日常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