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18年第75号)

2018年10月28日,攀枝花市会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湾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经调查认定,该矿矿长钟成国对事故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生产副矿长王朝荣和掘进队队长周万德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撤销钟成国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0403196302192131);

撤销王朝荣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0411196811193618);

撤销周万德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号:510321196812076752)。

现予公告。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