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案例,因工作环境接触致严重肺部阻塞性疾病

一、个案简述

 

个案自2006年2月至某实业公司工作,于FRP(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生产部从事桶槽制造工作,2007年6月经诊断为严重肺部阻塞性疾病与气喘,2008年9月陆续因自发性皮下气肿及反覆因气胸住院治疗,2009年7月个案因呼吸衰竭死亡。

家属向保险局申请职业病死亡赔偿,因该局在认定上有困难,遂依职业病相关法律程序,检附相关资料,送请本职业疾病鉴定委员会办理鉴定,鉴定结果为执行职务所致疾病。


注:慢性肺阻塞性疾病是一组慢性气道阻塞性疾病的统称,其共同特点为肺实质和 小气道受损致慢性气道阻塞,呼吸阻力增加和肺功能不全,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等疾病。

 

二、职业医学证据调查报告之分析

 

(一)疾病证据:

 

依据病历记载,个案于2007年11月肺功能检查显示为严重之阻塞性换气障碍,且对于支气管扩张剂的反应并不显著,个案当时就存在有不可逆的呼吸道阻塞情形。死亡后所作之病理组织检查,显示末端支气管被破坏及被肉芽性发炎组织所填满塞住,但是并无如肺气肿一般的肺泡破坏。因此,个案罹患之疾病为“阻塞性细支气管炎”,而非“肺气肿”。

 

(二)接触证据:

 

个案于2002年至2005年间于纺织业从事机台维修工作,接触机件用的润滑油。
自2006年2月至某实业公司FRP生产部从事桶槽制造工作,负责FRP积层工作。

之后负责厂外桶槽维修工作。有关工作史的部份,根据医院诊断书,公司的职务说明、与调查当日相关人员访谈记录,整理如下表:

 


厂内工作

厂外工作

医院诊断书(依照个案生前陈述)

2006214日起FRP 积层作业。

20073月开始,于厂外从事桶槽内部维修, 亦为积层作业。但是仍需从事厂内的FRP积层作业。且于厂外需要自行调配树脂与硬化剂。

公司出具的“个案职务说明书”

2006214日起FRP 积层作业。200612 1日以后从事桶槽组立。

2007121日以后, 从事客户桶槽漏水与曾配法兰管。

公司协理谈话记录

2006214日起FRP 积层作业。主要危害物质为树脂与硬化剂,如有促进剂或是促进助剂都是树脂配方配好的, 厂内无须调配。

主要是桶槽外部护栏之铁件组立工作,只有20-30%的时间从事桶槽之FRP修补工作。

公司制五课兼服务课长谈话记录

2006214日起FRP 积层作业。一星期小于天从事FRP积层作业。大部份在修理机电。

主要是桶槽外部护栏之铁件组立工作,只有不到5%的时间从事桶槽之FRP修补工作,且只修补桶槽外部。

 

经调查,有关FRP积层作业所需使用的化学物质,依所搜集到相关树脂与硬化剂的物质安全资料表,其中树脂的成份为聚乙烯树脂(52~57%)与苯乙烯(43~48%)。硬化剂的成分为过氧化丁酮(MEKPO,35~45%)、邻苯二甲酸甲酯(DMP,30~50%)、过氧化氢(1~5%)、二乙二醇(7~13%)、甲基乙基甲酮(3~7%),及天那水(为多种芳香族类、醇类、酮类、与酯类之混合物)。
依照该公司班长谈话记录显示,光是制三课每日使用的树脂约为100公斤以上,每人每天约使用40~50公斤的树脂,其中平均耐酸树脂每日使用约45公斤,不饱和聚酯树脂每日使用约125公斤,硬化剂每日使用约1.7公斤,天那水每日使用约2公斤。
由物质安全资料表的物质浓度显示苯乙烯、邻苯二甲酸甲酯与过氧化丁酮含量皆在40~50%左右,因此可以推估了解FRP作业应有相当之该物质接触。
此外,该公司所提供的口罩为一般的外科或者是活性炭口罩,而非半罩或者是全罩式的的防毒面具,因此,不可避免有相当量的上述物质与有机溶剂吸入。

此外,本次调查当天,该厂内的工作量(包括制五课与制三课),与上述公司平均每日的原料用量,有着相当不协调的对比,当天只观察到一个员工在从事手积层作业,其他人只是在修理与清理相关模块机具,且FRP制程并不需要有冲洗作业,但当天于制五课内的地面,却是潮湿的

 

(三)接触与疾病时序性:

 

个案自2006年2月开始FRP工作后,至2006年11月开始有支气管炎的下呼吸道诊断发生,且自2007年后,下呼吸道的相关疾病诊断更是明显增加。因此,符合接触在前,疾病在后之时序性。另个案于2002年8月于另一家公司所做的员工体检报告,呼吸系统之检查显示为正常。

 

(四)医学文献一致性:

 

由于阻塞性细支气管炎的案例相当少见,因此缺乏较大规模的流行病学研究资料,然而英国PSBurge等人已发表FRP相关的游艇工人,有发生阻塞性细支气管炎的群聚,而且接触到发病的时间也都相当的短,应此不可以一般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的病程来评估个案的阻塞性细支气管炎之疾病。意大利有人发表FRP相关制程对工人的呼吸道影响情形,亦证实FRP制程确实会造成呼吸道的阻塞,且会造成肺部的发炎反应。

 

(五)排除可能影响相关因素:

 

个案有抽烟习惯,每星期约半包,共计约抽烟12~13年,由医院所提出的诊断书中,已大致将可能的相关因素加以论述与排除。再加上依照检测的血中IgE浓度(110KU/L)并不高(一般浓度在160kU/L以上),因此个案并非如一般的气喘病人一样,透过对于居家环境中的过敏而产生的肺部症状,反而较为可能的是透过非IgE调控的组织过渡反应所造成的病理变化。

 

三、鉴定结果与讨论

 

本案之争议在于个案工作中会接触苯乙烯、树脂、硬化剂等物质,然而环测资料均在容许范围之内,另此类工作普遍于世界各地,但无特殊致病机理为人所认同,且文献资料有限,欠缺大规模流行病学研究。惟个案工作中有明显疾病恶化的症状,放假后亦有明显减轻的迹象,从就医及病历上可见FRP的工作显然对个案的疾病状况影响相当大。

 

综上分析,经职业疾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执行职务职务所致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