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锅”式追责促生“避责”式的安全管理-“纸上标准化”到底谁的错?

我们总是在每次事故后强调安全监管不到位

我们一直以来都过度相信安全监管的力量,认为只要监管到位,企业就不会发生事故。

所以每次事故背后的指向,基本都会涉及“安全监管不到位”。


可是,大家要明白,监督之于管理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没有不行,但有也不见得一定行。


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如何引导各类责任主体做好自律,自律落实到行业、属地、企业三个层面:行业要管好安全、属地也要管好安全、企业要管好安全。只有当自律做不好,才需要监管。


而高质量的监管是要把握好分寸和界面,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监管过度。


所以,过度监管堪称又低效又代价高昂的一种管理方式。

记住,安全绝不是靠监管出来的!

各种安全检查一轮接着一轮,一出事故就大检查,但为什么没有预期的效果呢?


不是说不要安全检查,必要的安全检查也是监管的环节,但要对安全检查的频次、范围和深度做科学的安排。我们要明白:安全管理的执行过程必须由企业自身来完成,安全检查和碎片化的隐患查找有一些帮助,但不能替代系统性的安全管理。


如何做好监管?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但我们必须明白,运动式的粗浅的安全检查方式不应该是监管的主旋律。

图片

我们很多企业安全做不好,一个核心症结是安全职责错位,认为安全就是安全部门的职责(不少企业最高管理层也有这样的误解),这种错误的认知导致很多工作难以开展下去,企业搞好安全的愿望自然会落空。


企业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明确直接管理者对安全负责,安全才能管得好。譬如,项目经理是项目执行过程中安全的真正负责人,车间主任是这个车间安全的真正负责人,工艺装置经理是装置安全的真正负责人,维修经理是维修部门(包括维修承包商)的真正安全负责人,维修班长是这个维修班组的真正安全负责人。真正对安全负责的不是企业的安全部门,而是上面这些直接管理者。


我们一直以杜邦为榜样,为安全管理的标杆。杜邦1818年因重大事故就定“不再让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而是各级管理者负责安全”,200年过去了,我们除了盲目的“追星”、呐喊、宣传,却毫无向明星迈进的举动!

企业安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监督这些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执行的主体是前面说的那些人),当然安全部门需要为执行过程提供技术和法规方面的支持。
最后面这一条是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做好的。但在很多中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忙于应付日常琐事,没有时间深入学习和自我提升,因而没有办法承担起专业支撑的职责。在一些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专门配备化工过程安全工程师,正是为了建立起比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为项目、生产和维护维修等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专业支持。

图片
安全职责明晰是构建有效的系统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
可以说,找不出一个100%尽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只要专家查,肯定会查出问题,只是问题的大小问题!这就导致很多“专家”来找问题,然后安全管理人员天天就忙于“怎么应付各类检查”,忙台账、做资料,根本没时间去管现场!这里面的道道,每位企业安管人员都很清楚,敢怒不敢言。只要出了事故,“不到位、不及时”等描述总能给安全管理人员定个罪。难逃背锅的结局

一个个追责案例,让安全人如履薄冰,胆战心惊,工资不高,责任却比天大!每一位安全人都是带着满腔热血和责任感从事这个行业,希望凭借自己的力量改变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然而现实却很残酷。为了生存,为了避责,形式主义不得成为安全人的首选!迫不得已而为之。处处留痕才能避责免责,不然在法官面前百口莫辩。

“痕迹”就是“护身符”,“痕迹主义”在安全生产领域已经蔓延到一个很严重地步了。
《安全生产法》生产法的出台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目的就是让企业和个人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但当“达摩克里斯之剑”高悬头顶的时候,很多人想到的却不是“履责”而是“免责”。一旦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免责”上,形式主义的立刻就有了很强的生命力。

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怪相:
图片
而真实的情况呢,安全生产本身并没有提高,相反,基层由于疲于奔命,把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了“痕迹”上,真正的安全反而没人管了。“痕迹主义”发展到目前,已经比较隐蔽了,而且有很多变种,如果不实事求是的去评价其效果和效率的话,不易发觉,甚至剧情会反转,以至于最后成了“皇帝的新装”,危害是很大的。

例如,一项自上而下工作的落实,应该是“提出要求—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落实执行—检查考核—反馈改进”,但实际却变成了这样“提出要求—落实要求—严格落实要求—务必落实要求—坚决落实要求—圆满完成要求”。这种现象,最常见的就是文件层层转发,会议层层召开,但到了基层仍然是不知所措,最后只能应付差事,效果可想而知。看似层层履职尽责,该发的文件也发了,该开的会也开了,该提的要求也提了,但实际上工作安排根本不接地气,基层没法落实,这类工作如果出了问题,让基层背锅是不合适的。   

安全生产的目的是安全,不是通过各种没有意义的形式主义来证明安全。追责安全人,能搞得好安全生产?
图片
比如安全标准化建设
在企业已经实行多年,但在落地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两张皮”现象、没有全员参与等。

会议室里的制度、台账,一盒又一盒,一本又一本,分门别类,整齐有序,怎么看都觉得这家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应该做得不错。但到了生产现场一看,设备破旧,器具杂乱无章,油污遍地,操作人员对岗位操作规程、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更是一问三不知,别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现场就连起码的作业环境都不安全。这种“纸上功夫下得足,现场状况很糟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就是时下饱受诟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纸上达标”,形式主义!

1
企业负责人重视程度不够

有的企业老板只关心能不能发证,不关心标准化的实际运行效果。企业要想做好标准化工作,最主要的是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如果企业领导不重视,只是交给安全部门去做,就很难做好。一是安全部门不可能调动企业所有的资源,二是安全部门只是一个职能部门,没有那么强的领导力和感召力。

2
没有实现全员参与

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而是全公司、全员的事情,只有每个人都参与,才有可能做好。但部分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员工难以理解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当做一项摊派任务来对待,工作中存有抵触情绪,敷衍应付。检查来了就抓一抓,检查走了,该啥样还啥样,使标准化工作落不到实处,流于形式。甚至有的企业只是找一套模板,填写一下表格,或者找第三方中介结构帮忙整理一套资料,安全部门照着填填应付评审和检查,根本不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起到促进作用,但是人力、物力、财力也没少投入。

3
与生产运行存在“两张皮”现象
企业通过安全标准化专家组评审,取得证书后,日常管理停止不前,停留在说一套,做一套。所有的工作都是安全部门在负责,车间、班组对标准化实施情况不了解,这样在运行过程中也不会发现什么问题,更不用说PDCA持续循环改进。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执行标准不严格,在执行、培训、检查、考核等环节中都存在执行走样的现象,安全生产标准化得不到常态实施,无法长时间维持。

4
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养不足

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涉及的事项多而杂,企业必须要有体系人才储备。但在实际运行中,一些企业只是简单地抽调人员、成立机构,而没有配备熟悉体系要素要求,具有一定安全理论、实践与现场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实施,导致实际管理执行不到位。譬如相关管理人员对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认识不足,不能把管理制度落实到实际的生产、使用环节中;企业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标准不明确,甚至存在多个管理标准并存的现象,从而造成管理混乱,给相关工作人员带来负担。

5
风险管理不到位

危险化学品的风险分析涉及的事物多、范围广,相关分析人员,分析过程中容易忽略外来因素的影响,导致相关因素的管理与控制不到位。譬如,相关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信息获取不及时,风险检测不规律,相关事项的方向信息更新不及时。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危险化学品的风险分析结果不重视,使其教育意义流于形式。

图片
在现实生产中,有不少企业存在“纸上达标”的行为。有的企业轰轰烈烈搞达标创建,评审达标后,标准化体系运行与实际脱节,自评和复评报告做得漂亮,一阵风后又回到原点。有的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懈怠,忽视了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并整改隐患的要求,甚至有些达标企业还被查出了重大安全隐患,标准化水平和力度出现倒退,又何谈巩固提升,持续改进?说到底,这些达标企业前期和后来做的都是纸上标准,走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

这种走形式、走过场,我在工作中也多有遇见。譬如,在对标准化“法律 法规和标准”要素评估(评审)时发现,有的企业识别了300到400部法律法规和标准,但都是由安全部门的主管人员自己识别出来的,并且也只是保存在他个人的电脑里,这样怎么能推动企业有效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呢?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提出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但“纸上达标”已经严重制约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推行,甚至让相当一部分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产生了怀疑。

2020年1月19日,某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提出,即日起,暂停受理二级标准化评审申请,具体事宜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监督落实;三级标准化和小微企业标准化的相关工作由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实际自行确定。该通知中提到的“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运行分离”的问题,正是“纸上达标”的具体体现。

部分人念歪了“经”
至此,我们有必要深究一下标准化规范要求,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例,其通用规范中在“原则”一节明确提出,安全标准化的建设……,与企业其他方面的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应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通过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很显然,“纸上达标”的做法与标准化创建的原则是相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这本“经”,被一部分人念歪了。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搞好企业安全管理的工具。但在很多企业,无论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还是一般从业人员,不是塌下心来去认真、深入地研究标准化评审标准,并与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情况相结合,藉此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而是只为应付检查而搞“纸上谈兵”,达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一些地方监管部门、标准化评审(培植)机构的做法也对“纸上达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第三方机构在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培植、辅导时,只是给企业一套制度模板,再给一套记录表格模板,过于强调了企业的表面文章。评审时则匆匆走个过场,编制个评审报告,就达标了。

安全标准化“纸上达标”不仅影响了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推进,更严重的是,让安全生产浮于形式,停留在纸面,难以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甚至掩盖了问题、遮住了隐患,威胁到企业的生产安全。

图片
安全生产标准化“纸上达标”并非偶然,也决非在一两个或几个单位中存在。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所有相关人员必须牢记安全使命,树立正确价值观,从思想上查找根源,尽职尽责,从自身的工作职责着手,找准切入点,切忌应付了事。

监管部门、评审(培植)机构
切不可只看某项工作在纸面上做了还是没做,更要看是否做到位。比如教育培训方面,不能只在办公室里查看培训完成了多少学时,更要看参加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无论是检查还是评估,都要做到“查文件、现场检查、人员访谈”三方面并重,甚至更加重视“现场检查、人员访谈”。

企业主要负责人
要有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牢固树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这一点务必保持清醒。譬如,对于标准化“管理制度”要素,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对于建立、修改的制度,要注重是否与企业的实际有机结合,与企业的管理体系相融合,并有效落实。又如,对于标准化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款,要确保各岗位、各层级的安全职责与其岗位(工作)职责相对应,做到“各扫门前雪”,进而做好考核,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
部分内容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警惕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应付式落实“三件套”!


“说了=做了”“做了=做成了”“做完了=做好了”已经成为安全生产中应付式落实的“三件套”。
1


把“说了”当“做了”
某些企业,安全生产中把“说了”当“做了”,习惯于搞忽悠,热衷于喊口号,实际上脚下一动不动。

——遇到安全问题绕着走,光说不练假把式。
某些企业“安全第一”口号喊得响亮,一旦遇到安全与生产效益冲突时,安全要完全给生产让路,经常“嘴上高高举起,行动轻轻放下”。高喊安全第一,真正遇到安全问题时,绕着走!

具体表现为:安全投入能省就省,安全设备能少就少,安全问题应付就应付。
图片

——只说不做,嘴上安全。
漂亮话张口就来,隐患点随处可见。以口号代替安全安全,以标语代替宣贯!工作未动口号先行,无论车间、工地,安全标语横幅满天飞。

实际遇到隐患时也不整改,一句“马上整改",应付了多少次安全检查,嘴上说我们要重视安全,真正遇到需要整改或者安全投入时,抠抠搜搜舍不得花钱,连灭火器都是能省一个是一个!

——被监管部门推着走。
不来查,永远都是没问题。某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给负责人提出改善安全的建议时,总要扣来自哪个法规条款,总要问政府有没有要求这么做,没有要求肯定不做。不求满分,只求及格,政府要求什么就做什么,能省就省,不管做的质量如何,及格就行。

2


把“做了”当“做成了”
把“做了”当“做成了”也是安全生产中形式主义的套路之一,实际工作中有3种表现。

——把“任务分解了”当成“工作完成了”。
年年制定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一些企业负责人总想把“任务分解”当成稀释责任的手段,把责任推给安全管理人员,自己责任少写几条。计划做好了,任务细化了,就当做工作完成了。所谓安全生产计划也就制定时有人看几眼,之后就永远不会有人再去看。

——把“开会研究了”当成“问题解决了”。
把会议当成落实,把研究当成解决。开会研究了安全问题,就当作"安全问题解决了"

为了开会而开会,上级有什么要求,下面就对应开什么会,会议精神仅仅停留在开个会,发个文件,听个汇报,问题还是那个问题,隐患还是那个隐患。

某企业开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人员说,部分车间主任为了赶生产进度,对工人违章作业不予制止。会上领导们雷声挺大,要求制定相关安全操作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安全规章制度上写的员工都要遵守,但在实际处理时,仅仅通过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把责任完全推给员工,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切由员工本人承担。实际工作中,违章照样有。

——把“发文了”当成“落实了”。
一到年初,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红头文件一通发文,什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一个档案柜都装不下!可文件发完了,就没有了后续,永远存在了档案柜,根本不按照文件执行。
 
3


把“做完了”当“做好了”
把“做完了”当“做好了”,看似可以达到安全工作的及格线,但实际上一些“做歪了”“做空了”的工作浪费了各种资源和精力。

——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事情表面看做完了,实际上做歪了。
安全生产中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造假严重。以签字代替培训,以文件代替整改,以汇报代替检查,以台账代替现场!表面上各项安全工作都做完了,实际上都做歪了!

弄虚作假!某企业安全员竟承包了所有参试员工的试卷。安全生产培训记录中,各个都是100分,答案都一样。一检查,表面看起来安全培训做的非常好,安全培训记录做的非常全,实际上都是造假,培训可来可不来,考核答案提前发,造假严重。

——对待安全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工作表面看做完了,实际上做空了。
安全生产中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形式主义泛滥。表面上各项安全工作都做完了,实际上都做空了!

花钱购买各种安全技术服务,却根本不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做了一大堆,安全管理制度台账、做了一套又一套,其实都是假大空,做完了就放着了,根本没有按照体系运行。

——一刀切式“做完了”,实际上可能做错了、做坏了。
隐患一查了之,违法一罚了之,违章一罚了之。
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事故连续被查处、被通报、被罚款,企业负责人仍旧严重违法,我行我素,最终酿成了惨烈事故。在很多检查中,上级监管部门和检查人员只注重检查,照片一拍了之,隐患一查了之,违章一罚了之,隐患整改措施的跟踪、落实和验证没了下文,以罚代管式的安全检查“层层管、层层软”。有些检查还带有硬性指标,以查出问题的数量衡量检查管理力度,导致安全追责偏离了轨道,真正的隐患和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

对于企业来说,员工违章也是一罚了之。
虽然员工都知道违章造成的后果可能会严重,但是在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不违章会有确定的损失,会得到领导的批评,会被处罚,会耽误更多的时间。反而违章了也不定会出事,员工的第一反应都是运气不好,下次你们去检查的时候一定会注意不被你们发现问题,而不是说要改变违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