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

《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提升电网、发电、施工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欧阳旭 102805858@qq.com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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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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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提升电网、发电、施工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国家能源局定于方案印发之日起组织开展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工作。为保证工作有序推进,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秉承“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思路,以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养成安全习惯为目标,创新载体、注重实效,推动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班组安全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为庆祝建党100周年的电力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17〕1986号);

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0〕36号);

4.《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61号);

5.《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0〕33号);

6.原国家安监总局、原电监会关于发电、电网、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相关文件;

7.《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9〕90号);

8.《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

三、重点监管内容

(一)班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电力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层层落实到班组;是否将分包人员纳入班组管理,实现班组人员实名制管控;是否明确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班组全员履责到位。

(二)安全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和落实

电力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和处理、应急处置、安全检查与奖惩、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安全绩效考核等涉及班组安全的规程、标准和制度;是否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内控机制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是否重点针对危大工程和危险作业,严格落实风险防控各项措施;是否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切实做到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班组安全教育和培训

电力企业是否结合企业、班组和岗位的特点,大力开展岗位技术培训和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是否针对电力行业近期发生的事故,定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是否将外协队伍和劳务派遣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企业统一管理范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

(四)班组应急能力建设

电力企业是否将班组应急工作纳入企业应急体系建设;是否将应急建设要求落实到班组;是否细化现场处置方案,制定落实应急救援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班组成员职责;是否结合实际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人员对设备操作、应急程序、应急职能的熟练程度。

(五)班组安全文化建设

电力企业是否加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倡导“事故可防可控”观念,培养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载体,面向基层班组、职工群众,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安全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工作推进阶段

电力企业参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重点监管内容,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开展电力安全建设示范班组创建、安全生产人员岗位履职能力测评、安全知识培训与竞赛等相关工作。

(二)现场核查阶段

国家能源局及各派出机构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按照随机抽取被检单位、随机抽取检查专家的方式,会同电力企业集团总部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对电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进行现场核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

1. 各电力企业和派出机构分别于10月15日和10月29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现场核查情况总结报国家能源局。

2. 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现场核查情况,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情况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强化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关键环节。电力企业要深刻认识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在班组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强化班组安全建设,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周密部署。电力企业要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班组安全建设,形成党委领导、行政主导、工会督导、职能部门协调,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实效。电力企业在班组安全建设工作中,要注意贴近实际,通过开展电力安全建设示范班组创建、安全生产人员岗位履职能力测评、安全知识培训与竞赛等活动,不断提升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员工的履职能力。核查组在现场核查时,要客观、如实地反映各单位班组安全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四)加强指导。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派出机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强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切实把班组安全建设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五)促进交流。相关行业协会可建立企业间班组安全建设交流平台,交流和推广各单位班组安全建设典型经验和做法,促进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六)疫情防控。专项监管工作开展中应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