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简报第26期(总第1099期)专刊16

 国务院安委办组织重点地区召开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交流会 

  1118日至20日,国务院安委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先后分三批组织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上海、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广西、海南、贵州、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19个地区应急管理厅(局)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交流会,听取各地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汇报,“面对面”、“一对一”分析点评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推动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住历史性机遇,推动解决过去想解决而解决不了的问题,以实际成效落实“两个根本”的目标要求。二是继续做实“两个清单”,消除“隐患问题报送多要被追责”的顾虑,真正把本地区的突出重大问题拎出来,推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考核的指导推动作用,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完善动态考核机制。四是要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自然资源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在自然资源领域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协调联动机制。 

 《通知》要求,一是各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及相关单位每年2次定期向自然资源部报送工作总结,安排专人收集典型经验做法,对发生涉及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知悉事故发生后的12小时内上报事故有关情况。二是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培训制度,采取专题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开展培训,加强新闻宣传,推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的典型经验做法。三是每年统筹组织开展异地交互检查,分业务领域选择部分带有全局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堵点、难点或热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课题研究等,并对研究成果进行交流共享。   

  应急管理部调度各地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114日和13日,应急管理部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办公室先后组织召开两次视频调度会,传达中央领导对硝酸铵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的批示要求,全面调度了解各地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河南等13个重点省份作了专题汇报。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吸取北海LNG码头“11·2”泄漏着火、浙江衢州中天东方氟硅材料有限公司“11·9”火灾等事故教训,再接再厉持续做好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严防边排查整治边出问题。二是要完成五类企业全面摸底、建档立账,实施“一企一策”治理整顿。三是要按照“消地协作”模式,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全面构建消地协同联合监管机制。四是要有序推进化工园区认定、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和危化品企业整治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三项整治。五是做好岁末年初的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严控安全风险。 

  京津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合作协议在天津成功签约  

  近日,《京津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合作意向书》签约仪式在天津举行。会上,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局(厅)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合作意向书》,同意加强京津冀应急管理交流协作,探索建立协调联络机制、“飞地”监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执法依据互认机制等。 

  按照协议,“京津冀应急管理合作执法”机制的组织工作依次由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部门轮流承担,任期一年。轮值局(厅)应定期组织三地会商研判,根据需要随时组织二地进行会商。京津冀急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合作协议的成功签约,标志着行政执法监察板块“京津冀一体化”建设迈出了实质性的关键一步。   

  北京:出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  

  20201113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重点围绕职责定位、实施范围、职责职权、任职条件、任职程序和待遇、管理制度等方面工作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实施办法》明确:安全总监是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职责或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监督责任,不替代主要负责人、其他业务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总监原则上应专职,市管一级国有企业可由总经理助理级领导人员兼任。  

  安徽:出真招实招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 

  长期以来,安徽省根据辖区内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特点,不断探索尾矿库监管的有效办法和措施,先后制定了《安徽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实行尾矿库总量控制和公告制度,并计划对全省尾矿库安装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近日,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又印发了《尾矿库市、县(市、区)行政首长,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巡坝负责人责任清单(试行)》,共555条,重点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的行政首长负责制,阐述了五类负责人的工作任务和监管重点。同时,突出长江和淮河地域监管特点,通过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举措,积极打造责任明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态势。  

  河南:召开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暨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观摩推进会 

  1112日至13日,河南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暨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在洛阳召开,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并查漏补缺。 

  2019年以来,河南省在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的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5309家,已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5298家,开展率为99.8%;工贸行业中小企业9080家,已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7491家,开展率为82.5%。通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力促进了全省工贸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新疆: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达标验收  

  近日,新疆消防救援总队组成20个工作组,利用15天时间,对本地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验收和督导检查工作,一是首次吸纳20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既抽查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在岗执业情况,又实地检验了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四不两直”工作标准,20个工作组共计抽验单位1152家,发现督改火灾隐患5111条;抽查30个高层住宅小区打通“生命通道”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督改火灾隐患91条。加强行业部门间交流,发动文旅、教育、民政、卫健等行业部门参与,现场开展标准化建设指导,推动提高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山东龙口:积极推行“1+X”监管工作法 

  今年以来,山东省龙口市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积极拓展工作思路,出台了《龙口市开展安全生产“1+X”监管工作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探索施行安全生产“1+X”监管工作法,其中“1”是指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厘清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X”则指大量的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6大项27小项的《安全生产“1+X”监管工作标准》,持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应急管理、宣教培训、隐患整治等基层基础工作,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