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一大钢企安全理念:违章就是犯罪!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5月12日起施行

 

思路和方针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持续推进安全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为公司整合、融合、创新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从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仍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充分说明全员自主安全管理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
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落实“违章就是犯罪”的理念,必须把“双反”(反违章指挥和反违章作业)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管控的重点,通过不断强化对员工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来提升全员自主安全管理意识。

 

责任追究原则

依法从严原则:从严实施追责,真正体现"严是爱、松是害"。
有责追责原则:依据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责任认定或违章事实,对相关主要责任者进行有责追责
分类分级原则: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违章类型,违章人员的属性及管理关系进行分类分级追责,覆盖内部员工及协力方。

 

责任追究情形

1、事故主要责任者:因员工违章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的,且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为主要责任者的。
2、典型违章作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