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安监〔201636

 

各区(市)县安监局:

为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区(市)县安监部门要增强汛期不良天候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把当前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组织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落实防汛工作措施,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对防雷、防静电、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查维护喷淋降温系统、自动化监控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运行正常。

(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健全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管理制度,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对库房墙体、储罐围堰等进行防雨、防漏、防垮塌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罐区、易积水的生产储存区域采取防洪围挡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抽排水设施设备维保使用。

(四)临近山坡、沿江、沿河或处于防洪区、库区、地势低洼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特别是近年来周边发生过山体滑坡、泥石流、水涝等灾害的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严防次生事故。

(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停业的规定,特别是雷雨极端气候时要停止油、气储罐区装卸作业。

(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针对企业存在的灾害风险,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预案,主动与属地政府预案相衔接,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教育,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汛期值班制度,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及时预警、响应、报告和处置,把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市)县安监部门要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停产停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生产、储存、使用设施,督促企业通过成都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系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加强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要主动加强与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联系,掌握天气、地质灾害、水情预测预报,加强汛期应急管理,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市安监局将组织对各区(市)县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请各区(市)县安监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相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