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消防装修之固定家具

今天内容主要涉及到的是《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和它的配套辅导用书:《<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理解与应用---GB50222-2017宣贯教材》


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这本规范中,给出了固定家具的具体定义,以及不同建筑不同场所中固定家具的消防装修的要求。


固定家具 fixedfurniture
     
与建筑结构固定在一起或不易改变位置的家具。如建筑内部的壁橱、壁柜、陈列台、大型货架等。


3.0.1 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

注:其他装修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理解与应用---GB50222-2017宣贯教材》中对于“固定家具”又做了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第四章  装修材料

   固定家具是指那些与建筑物一同建造,并且在使用周期内基本不能移动的固定型家具,如壁橱等。另外,也包括一些虽不和建筑一同固定建造,但体积和重量很大,并且一经放置轻易不再移动的家具,如大型橱柜、货架、家具等。固定饰物等均属室内装饰范围,所以对它的要求也包括在内装修设计范围之内。

  我们接下来看:

上述表格是装修规范第5.1.1条的局部内容,通过我粘贴的表格可以看到,规范上对于“固定家具”的燃烧性能是有要求的。表格中的B1表示的是装修选用的材料不应低于B1级难燃的要求,可以采用B1级难燃或者A级不燃的材料。


  备注:装修防火规范中,对于单、多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地下民用建筑,厂房内部各部位的装修材料均有不同的要求。

另外规范中对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也有相应的放宽要求,在满足一定前置条件的前提下,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以降低。具体的要根据场所所在建筑的具体性质,对照具体表格来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