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不用设消防广播?什么场所必须设置?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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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报警系统不用设消防广播,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我们先看一下规范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强条4.8.7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3,
12.0.9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具有消防应急广播功能的多用途公共广播系统,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何为区域报警系统,例如:N个建筑共用系统时,哪些建筑属于区域报警系统?

区域报警系统: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不需要设置消防广播、消防电话、联动控制器。

显然一旦该建筑物必须设置火警系统且有给该单体服务的消防设备时,就不是区域报警系统了,就得设置消防广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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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场所特别提出要设消防广播?


高层住宅公共部位,各类建筑的避难层、避难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8.4.2 ........高层住宅建筑的公共部位应设置具有语音功能的火灾声警报装置或应急广播。

5.5.23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符合下列规定:7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5.5.3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5.5.24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13.3.6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并应按疏散楼层或报警区域划分分路配线;各输岀分路应设有输出显示信号和保护、控制装置;

(该条规范的规定并不严谨,门卫做消防控制室不应该设消防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