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运输专业的9个必查

1、主提升设备、主排水泵、主要通风机、压风机等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且检测检验合格。

2、选用的电气设备是否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电气设备。
井下电气设备在选用和安装是否按要求进行选用。电缆选用是否为阻燃电缆,电缆线路在连接和敷设是否按照规范进行,是否埋压或盘圈成堆。

3、采用非金属聚合物制造的输送带、托辊和滚筒包胶材等,其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是否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是否装设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是否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是否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是否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是否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4、是否编制有专项设计。驱动系统是否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是否按规定设置在驱动轮上。各乘人站是否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是否不小于1米,路面是否进行防滑处理。是否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等保护;有无断轴保护措施。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提升系统同布置时,是否设置电气闭锁,2种设备不得同时运行;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带式输送机同巷布置时,是否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是否每日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检查,是否每年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安全检测检验。

5、提升绞车、斜井人车或架空乘人装置的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车辆连接链和插销安装或使用符合规定。

6、过卷和过放保护、超速保护、过负荷保护、欠电压保护、限速保护、提升容器位置指示保护、提升装置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仓位超限保护、减速功能保护、错向运行保护是否符合要求,缠绕式提升机应当加设定车装置。
提升机是否装设可靠的提升容器指示器、减速声光示警装置,是否设置机械制动和电气制动装置。

7、升降人员或者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自悬挂使用后每6个月进行1次性能检验;悬挂吊盘的钢丝绳,每12个月检验1次。升降物料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悬挂使用12个月必须进行第一次性能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提升钢丝绳是否每天检查1次,平衡钢丝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等是否每周至少检查1次。

8、是否完善提升运输系统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提升设备是否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运行时是否违反规定甩掉保险装置。各类保险装置是否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斜井提升连接装置是否装设保险绳。
提升时是否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在倾斜井巷提升运输时,井巷下方是否按要求停止施工作业。

9、矿井是否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是否违反下列行为:矿井为单回路供电;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进入二期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严重的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没有形成双回路供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