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分为哪几个等级?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共分为10级,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具体分级原则是:

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其中,各级具体条款可查询:《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了解了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的评定标准,那么生活自理障碍又是如何划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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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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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动。

根据这五项的自理程度,可以将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 完全生活自理障碍、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和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完全生活自理障碍:

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动五项均需护理的情形。

大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动五项中三项或四项需要护理的情形。

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是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移动五项中一项或两项需要护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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