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岛消防:消防车辆部署安全指导原则


课程预计达成目标

   本课程内容属消防人员教育训练教材性质,目的在于提供各级消防机关指导救灾人员注意救灾安全之用。

   本课程单元主要提供学习者了解救灾现场车辆部署的基本概念,须考量现场状况及可能发生的危害,并发挥专业能力及经验法则,作出适切的车辆部署,以避免车辆或救灾人员的危害。


一、前言

   救灾现场车辆部署,对消防人员的救灾安全相当重要。除依车辆部署安全注意事项执行救灾外,更应考量辖区地域特性、天候状况、水源分布、楼层高度、交通动线、燃烧型态等各种因素。驾驶及指挥官应依现场状况判断,以专业的能力,预估可能的风险,作出适切的应变处置,以避免灾情扩大及造成人员伤亡。

   本指导原则无法涵盖之特殊情况(非正常环境)下,现场人员应发挥其专业判断,综整人、事、时、地、物之整体情况,作最适时适切之处置。

二、历史案例

(一)案例一

1、发生时间:94年3月25日

2、发生地点:○○市○○区博爱三路○号○○家具行

3、现场概况:

    本案现场为家具行火警,因云梯车部署位置太近火场,未保持适当安全距离,抢救过程中现场窜烧的烈焰突然转向逼近云梯车,造成云梯车篮架上2名消防队员灼伤,云梯车受到波及。另因火灾现场出现闪燃致另外2名消防人员死亡殉职。

4、人员伤亡情形:消防人员2人死亡,2人受伤

5、案例检讨:

 

    有关云梯车部署于火灾现场之位置实为一大课题,为免人员受伤,仍须与火场保持安全距离,并部署防护水线,以利现场出现意外时,避免遭受波及。

(二)案例二

1、发生时间:87年1月21日

2、发生地点:国道中山高速公路○○路段

3、现场概况:

国道中山高速公路苯乙烯槽车因车祸燃烧爆炸,利用云梯车升梯放射泡沫时,因车辆部署位置太近火场,槽车受热爆炸后,波及云梯车受损及人员受伤。

4、人员伤亡情形:消防人员1人受伤

5、案例检讨:

1)处理危害性化学品引起之火灾,应依该化学品特性规划车辆部署之安全距离,以防发生意外波及消防车辆及人员。

 

2)可于槽车45度角位置部署车辆及人员较为安全。

(三)案例三

1、发生时间:87年2月27日

2、发生地点:○○县○○乡沿海路1段○号液化石油气供应处。

3、现场概况:

厂房内主要设施为储槽区、液化石油气槽车灌装、液化石油气瓶装灌装场、办公大楼等区域,厂房占地约3,700平方公尺。因加气管线尚未拆卸,经强力拉扯断裂,造成瓦斯大量外泄,而当时灌装车车尾处又朝向瓦斯泄漏之管线处,而引起燃烧爆炸。其原因为灌装管线拉断造成泄漏,遇火星引爆。

4、人员伤亡情形:死亡4人(含2名警消、1名义消)、36人轻重伤(含8名警消、2名义消)

5、案例检讨:

1)瓦斯储槽或槽车泄漏起火燃烧,可能造成槽体破裂爆炸,内含瓦斯存量甚多,其爆炸威力及影响范围十分广大,应谨慎应对。车辆及人员部署宜保持较远距离,尽量使用固定式砲塔射水降温。

2)可于槽车45度角位置部署车辆及人员较为安全。

 



三、安全注意事项

(一)与火场保持安全距离

车辆部署应与火场保持安全距离,以防闪爆燃、扩大延烧或火场倒塌掉落物波及,致车辆撤退不及而遭损燬或人员受伤。

(二)注意爆炸、倒塌及掉落物

部署车辆应注意可能因爆炸、倒塌、广告物、高楼玻璃或电线掉落造成车辆、人员之伤害。

(三)部署上风处或较高位置

救灾消防车辆,为防止二次伤害,在火灾或危害性化学品外泄事故现场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危害较低之上风处或较高位置处。

(四)车辆停放注意事项

消防车辆停放应注意土质、坡道、电线、水沟盖及车侧空间等因素,以策安全。停放于坡道时,除拉起手剎车外,应于轮胎下放置轮阻器,开启前后警示灯或停车故障灯。

(五)预留作业及移位空间

消防车部署应预留车辆前后之作业及移位空间。先到车辆之部署应尽量单边停放,两车间距20公尺以上,保持路况通畅,以利灵活调度与操作安全;调度车辆时,须有人员负责指挥。

(六)云梯车预留操作空间

同时部署2辆以上云梯消防车时应预留适当距离及注意操作空间,防止屈臂或梯体互撞,发生意外。

(七)云梯车加大安全距离及预备防护水线

火载量高之建筑物,以云梯车执行救灾与防护时,车辆部署应加大火场安全距离,同时预备水线防护以防火势突然扩大延烧,车辆撤退不及而遭损燬。

(八)引导停驻与注意周围状况

引导车辆停驻时,需有引导员指引驾驶员利用警笛、引导灯、手势、号令或无线电等方式,明确传达距离、宽度、高度及其他安全必要事项予驾驶员;若为夜间引导车辆时,需使用照明器具。引导车辆时确实注意一般车辆、行人及搬运梯子等抢救活动之队员;引导车辆倒车时,应特别注意车辆右后方及上方障碍物。

 



(九)车侧引导及避免妨碍视线

引导车辆时避免站在车辆前后,尽量于车辆两侧进行引导,并注意周围状况以维自身安全;另应避免站在妨碍驾驶员视线处。

(十)防止滑动

消防车辆停于斜坡或不平处,应于轮胎下放置轮阻器或使用专用垫板,防范车辆滑动或受电击影响。

(十一)注意开门与下车勾缠物品

车辆到达事故地点停驻时,需确认有无行人或后方来车后才可开启车门;下车时,需确认安全勿跳下车。另注意消防衣等身上物品,避免勾缠车上物品及车体构造,造成摔伤及装备损坏。

(十二)警戒区外停放车辆安全措施

火灾现场车辆部署位置于警戒区外时,得放置交通锥、封锁带或警示灯、标示等相关警示装置,降低交通事故之发生,并协请警察单位人员到场指挥交通。



(十三)夜间照明

夜间救灾,应于火场正面部署照明车或照明设备,确保人员安全。

(十四)危害性化学品车辆部署

配合执行危害性化学品场所、气槽车、油槽车灾害抢救时,除依署颁「消防机关配合执行危害性化学品灾害抢救指导原则」外,应注意以下车辆部署安全事项,防范爆炸时波及人车:

1、保持现场人车安全距离。

2、车辆宜停放于坚固墙壁或其他固着物旁。

3、抢救车辆应停放于上风处或较高位置。

4、宜部署于槽车45度角位置处,避开危险物品或气(油)槽车的车头、车尾及两侧,以防因槽体爆炸,受内设之防波板波及影响。

四、结语

(一)指挥官及消防救灾车辆司机在灾害现场部署车辆时,须注意现场环境、位置、空间、距离……等因素,避免发生危险。

(二)车辆驾驶员应发挥高度警觉心,恪遵各项安全注意原则。

(三)在车辆行进、倒退及部署时,其余人员需协助、引导、注意及提醒等功能,以期维护现场安全。

(四)适时利用轮阻器、照明灯、指挥棒、无线电、封锁带、警示灯……等器材辅助车辆部署安全。

 

(五)针对执行危害性化学品事故、高楼火灾、航空器火灾、隧道火灾……等特殊场所灾害时,应审慎暸解其车辆部署安全注意事项,以降低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