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攻

就灭火救援安全防护而言,它主要包括战术、技术、装备三个层面。在这里,我只是和大家共同学习交流战术这个层面当中,涉及到建筑火灾内攻的注意事项。

一、容易造成内攻官兵伤害的情况 
在这里,只分析建筑火灾扑救中容易造成官兵伤害的几种情况。根据对近几年来的火灾案例分析,发生频次和几率较高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建筑倒塌 

2003年11月3日衡阳衡州大厦火灾,建筑倒塌造成20名消防官兵牺牲。这也是最近10年以来,因建筑倒塌而造成我们消防官兵牺牲人数最多的一个案例。建筑倒塌事故的特点是突发性强,人员逃生困难。在现场,除了受到燃烧时间和温度的影响,还有自然的或是人为的因素影响,导致倒塌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而且倒塌的前兆并不明显,允许人员逃生的时间极短。2015年1月2日,哈尔滨南勋陶瓷大市场这起火灾5人牺牲,官兵伤亡也是很惨重。 

(二)货架(垛)倒塌 

2012年2月1日,苏州工业园区生产电子元件企业火灾,战士孙茂珲牺牲。商场和仓库内的高位货架在火灾中很容易倒塌。物流仓库的货架高度一般达30多米,水枪射程不够,并且消防队员登高射水的危险性也极大,有些货架横向没有作牵引保护,货架逐步倒塌会引起“多米诺骨牌”效应。 

(三)坠落伤害 

火场上的坠落物大致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官兵携带、运送、铺设的灭火器材装备固定不牢或者意外脱落等,导致战斗员受伤;另一方面是建筑内部构件、装饰材料、玻璃等物体坠落导致战斗员受伤,这一点上,砖木结构的建筑火灾最为典型,木质构件一旦被烧穿,内攻水枪手在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容易被坠落物伤害。 

(四)触电伤害 

官兵进入建筑内部,在烟雾弥漫的情况下,战斗员很可能会触及到裸露的电器线路,或者是水枪的射流击中带电设备,引发触电危险。办公、居住的一些建筑室内大部分电器设备或电线是220V电压,瞬间接触,危险性要小一些,像车间、厂房、库房等类建筑所使用的三项电或者高压电,那就是粘上死、挨上亡,非常危险。 

(五)迷失方向 

在大空间充满烟雾的区域或者内部结构复杂的建筑内搜救人员、侦察、灭火时,如果迷失方向,多数会导致空气呼吸器耗尽用气,造成窒息死亡。例如:2014年9月3日,白山市同利包装纸批发部仓库火灾案例。 

(六)钢结构和钢构件顶棚会在短时间内迅速倒塌 

2013年1月1日,杭州市萧山区友成机工厂房火灾,3名战士牺牲。钢结构建筑构件达到一定温度,它的强度会随着温度的不断变化而失去。温度达到350℃时强度失去1/3,500℃时强度失去1/2, 600℃时强度失去2/3。让我们非常头疼的是,这些参考值不一定就按照这个套路来,说不定什么时候钢构件会突然迅速倒塌,十分危险。 

(七)装备失效 

主要指我们佩戴的空气呼吸器耗尽用气,通信中断,救生照明线、导向绳埋压或烧断,仪器失灵等突发情况,引发战斗员在火场发生意外。例如:2005年8月7日,广东省汕头市一起化工门市火灾,战士许晓宾在内攻时,空气呼吸器面罩被划坏漏气,吸入有毒气体牺牲案例。 

那么,分析了这些在建筑火灾扑救当中,容易造成官兵伤害的几种情况之后,对这些火灾对象,以及火场上可能遇到的这些不利情况,我们再来思考下面几个问题,也就是为什么要进行内攻?怎样实施内攻?内攻时如何有效规避官兵伤亡风险?  

二、建筑火灾实施内攻的目的(为什么进去?) 

内攻的目的一句话,就是要解决火场上最要紧、最关键的问题。内攻是对应建筑火灾灭火战斗取得关键性基本成功的最重要的战术行动。也就是说,对付一场火灾,内攻任务完成了,基本就可以说火灾扑救是成功的。我们在扑救一起火灾的时候,总是想取得全面的、完美的胜利,其时,这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客观的。解放军在若干年前就提出以“打得赢”为目标,我们消防部队也紧随其后喊出: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之后就再也不见下篇文章了。再来看看解放军,人家又在进一步深入地研究“如何取得现代高科技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胜利”。这个理念既科学、客观,又有极大的可行性。对于我们的灭火救援行动来讲,也是一样的,火灾扑救想得满分太难了。别说是火灾扑救,大家想想,我们制做的灭火预案都是想足和用足了各种理想的条件制成的,遇到检查或是考核,还会被扣上很多分,何况一个突发而复杂的火灾现场呢?所以,评判火灾扑救成功与否的标准不要太苛刻,尤其是建筑火灾,内攻战术运用得好,火灭得利索就很好了,要不然就连以后的战例报告和战评总结就听不到真话,更看不到多少真东西了。 

上面,我们对近年来官兵牺牲情况进行了分析,同时还对容易造成内攻人员伤害的几种情况进行了分析,那么,面对这些危险的建筑为什么非要进去,不进去不行吗?是什么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火场内部强攻近战?那么,我们先来看看: 

(一)是什么决定了必须内攻? 

从我们的装备上来看,消防水枪的有效射程在15米左右,车载水炮的射程不过百十来米远,不靠近,不深入建筑内部怎么能够把火灭掉,把人救出来呢?还有,根据火灾统计显示,85%的火灾都是建筑火灾,建筑火灾扑救没有开阔地,我们不能像扑救森林或草原火灾那样,拎着设备并排向前推进。我们只能是从楼梯通过走道,或者经过门、窗户、阳台进入室内打击火点,才有明显的灭火效果。所以,答案是:装备和作战环境决定了扑救建筑火灾必须强攻近战。 

(二)内攻要解决哪些关键的问题?(也就是说进去了都干些什么?) 

1、火情侦察。相关业务理论,我们可能背得滚瓜烂熟:火情侦察的方法是外部观察、内部侦察、询问知情人、利用消防控制室监控、仪器探测;火情侦察主要查明:有无人员被困,燃烧物质,有无带电设备,建筑结构特点,有无爆炸毒害物品,需要保护的重要部位和物资。并且,火情侦察要贯穿于火灾扑救的全过程。学习中是这个样子,那么实践中又怎样呢?可以说,这是灭火战斗中非常关键的一个步骤,相当一部分基层中队指挥员,到了火场多数不按程序来,也忽视了侦察这一环节,这里面我总结有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指挥员认为火势不大,灾情并不复杂,凭借以往的经验足以应对,能简化就简化了,把灭火前的侦察改成了灭火后的检查---清理现场;二是时常能碰到“三个不允许”。想开展火情侦察,政府领导不允许、群众不允许、媒体舆论不允许。到了现场的领导和群众不会给你时间走侦察的过程,他们只盯着烟和火喊。围观的群众、记者拍张照片很快就会发到网上,媒体舆论一炒作就变味了。尤其是来自政府领导的干扰,不太好解决。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吉林省总队于2011年提请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明确火灾扑救现场作战指挥权问题的通知》。有人可能想说:这没什么新鲜的,关于“成立现场指挥部和指挥权”的问题,有些法律法规和《执勤战斗条令》上都有规定。不要小看这个文件的作用,政府领导不会翻我们的《执勤战斗条令》,他们看不到、听不到、也想不到,我们提请他印成文件就不一样了,就会全知道了。 

2、疏散救人。新的《执勤战斗条令》第四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而旧的《执勤战斗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二者相比看,新旧《条令》都是坚持“救人第一”,这一点是一致的。而新《条令》写进了“科学施救”,这个指导思想重在救人第一,同时更强调了科学行动,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可以说,我们灭火救援的理念从“见火先灭”,到“救人第一”,再到“科学施救”,经历了几个艰苦的转变过程,其步伐还略显得慢了些。 

火灾现场救人的途径和施救的方法有很多种,这里不再一一列举,值得提醒大家的是,火场救人的过程中,还要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转移被困人员,不能马上救出的不要硬来,一定要积极地设法改善被困人员的环境。比如:寻找安全地方、水枪掩护、现场急救、配备他救面罩等等。这个姑且称之为“预先抢救”的过程非常重要。 

3、内攻灭火。第一出动力量到场后,指挥员应该果断地、坚定不移地组织开展内攻,直接灭火。烟、火刚起,火势处在初起或发展阶段,千万不要以为是平房,或者火点在二、三层,在水枪射程内,采取这种“高打高吊”的方法必然要吃亏,初战控火是灭火取得成功的关键。 

4、掩护纵深。在水枪的掩护下,要积极组织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不知大家是否有这样的发现,我们教材中编印的一些操法就是通过实战对应着总结形成的。比方说,强攻灭火操,就是战斗员分成3个小组,建立分水阵地,训练供水、掩护、强攻等技战术;100米平地纵深进攻操,训练的是水枪阵地延伸,梯次掩护进攻。平时多开展有针对性的训练,在关键时刻一定会创造性地派上大用场。 

5、重点突破。突破,是火场上为了完成比较艰巨的排险任务,组织精干的力量,选用精良的装备,采取精准的方法进行强攻的战法。我们看,保障是达到“三精”,目的是完成“艰巨的排险任务”---关阀堵漏、排除爆炸、消除危险源等。就是说一招解决问题。 

三、建筑火灾内攻取得成功的要求(怎么进去?) 

(一)内攻的时机要选准 

火灾初期,是深入建筑内部实施强攻的最好时机。简单而基本准确地说,这个时候的火场内部对灭火战斗来说存在三个有利条件,哪三个呢?里面的烟是少的、里面的火是小的、里面的人是活的。并且,这个时候也是利用消防控制室进行火情侦察,启动其内部消防设施辅助灭火的最佳时机。不然,再过一会儿,这些自动消防设施都被烧成废铜烂铁了,起不了作用。这就要求第一批到达火场的力量,首要的任务是抓住战机实施内攻。 

(二)内攻的路线要选清 

内攻从哪里进去?内攻的起点选择在什么地方?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建筑类型和不同类别的场所来分析和研究一下: 

1、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可根据建筑内部布局情况,合理选择消防电梯,疏散楼梯和登高设备作为进攻途径,到达进攻起点(着火层的下一层或下两层)。

2、大跨度、大空间厂房、库房或冷库等建筑发生火灾,通常选择上风或侧上风距火点较近的出入口或窗口作为进攻起点。 

3、地下建筑发生火灾,通常可选择疏散楼梯,滚梯作为进攻的途径,设有采光口的地下建筑,还可通过采光口作为进攻途径,进攻起点应选择烟雾较少的上风或侧上风出入口。 

4、公众聚集场所建筑发生火灾,根据现场环境灵活选择疏散楼梯、电梯、敞开式楼梯和移动登高设备作为进攻的途径。进攻起点视情况灵活设置在着火层安全出口或着火层下一层。 

(三)内攻的力量要选精 

根据火场的实际需要调派一定数量的攻坚组。需要注意是,不能急于调集很多人、上很多人,这样并不一定解决问题,要根据现场情况选“精兵”。我们先从一句熟知的战斗口号,来探讨一下攻坚组力量在火灾现场如何使用更合理。对攻坚组提出过这样一句口号:“纵深作战100米,坚守阵地1小时”。到现在为止,持否定和质疑态度的人还是占大多数的。其实,担负建筑火灾内攻任务的攻坚组,坚守1个小时是可以的,如果能够坚守的时间再长一点儿,作战效果就更好了。这里面涉及到一个攻坚组人员进行替换的问题。我是这样想的,先前的攻坚组进到里面,尤其是通过楼梯进入到高层进攻点,携带器材和展开战斗已经消耗了一部分体力,后期替换的攻坚组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莫不如先期攻坚组坚守阵地,由后期的攻坚组耗费体力来运送、补充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况且,先期进入的攻坚组已经熟悉了内部环境,并掌握了火势发展变化情况,对扑救火灾来讲利大于弊。

(四)内攻的装备要选对 

在国外,有一些发达的国家,实行装备集成模块化,应用于各种类型灭火救援的装备放在小集装箱内,战斗车是空的,接警后,是哪种灭火救援就往车里放哪个模块(比方说:建筑火灾、化工火灾、抢险救援等等)。我们现在达不到这一点,基本上是把家底全部运到现场,用什么就往外掏什么。先进的也好,落后的也好,到了火场深入建筑内部一定要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携带好救生、侦检、照明、通信等器材。总之,一定要想全、选准、带够。千万不要小视,器材装备往往是决定火灾扑救战术运用成功的必要条件,因为绝大多数新的战术方法都是随着器材装备更新而出现的。近年来,我们配备了总队与长春一汽联合研发的城市主战车,它的出现使单车供水高度可以达到100多米、供压缩空气泡沫达350米,远距离供水超过1000米,我们配备的芬兰博浪涛登高车举升高度101米。过去扑救高层火灾,我们没有设备,人上不去、器材上不去、灭火剂上不去,我们解决的办法只能在手提肩挑上做文章。那么,新情况、新对象的出现要求得配备新装备,新装备的配备,和它相匹配的战术方法自然要创新。 

(五)内攻的条件要选足

起火的建筑,不管是哪类场所,里面的情况都是很复杂的,想通过内攻取得收效,必须有多个硬件条件做保证。内攻的同时,一定要在照明、通信、排烟、供水、破拆等多个方面战术上给予辅助和支持,少了哪一个都不行。那么,这些条件当中最不好解决的应该是排烟和供水。 

1、先说说排烟。别的不提了,只说一个“必要”和一个“不要”。一个“必要”就是想办法在火场上开辟烟气流动的“单行线”,采取有效的作战行动创造这个条件。这种提法有点像交警的专业术语,其实就是有效的、有序的控制和限制烟气的流动;一个“不要”就是说封压排烟窗口后果严重,起火建筑燃烧层以上的开口部位往往浓烟翻滚、喷涌而出,这时,如果用水炮、水枪压制,那么大量高温浓烟就无法排泄出去而向楼内倒灌,后果是导致被困人员雪上加霜,搜救人员寸步难行。 

2、再说说供水。其实,往简单了看,火场上的战斗段就分为前方和后方,前方是灭火、救人,后方是供水、物资保障。后方是关键,是前方的救命稻草。这些年,我在基层部队从火场供水上也积累形成了一些小的战术,有的采取的是一车打、二车堵、三车补;有的是主战车不动、大吨位直供、水罐车移动。不管用什么方法,战斗员进入燃烧建筑内部,水必须同步跟上,而且要保证供水不间断。 

四、影响建筑火灾内攻的不利因素 

现代火灾具有急、难、险、重的特点。浓烟、高温、噪音、腐蚀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大量存在,加大了消防官兵扑救火灾的难度,也给深入内攻的人员制造了很大的困难。 
 (一)烟雾对实施内攻的影响 

烟雾的成份通常除水蒸气、二氧化碳外,一般还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化学物质燃烧所产生的烟雾另当别论),这些物质有哪些危害呢?一是引起人员中毒、窒息。现代建筑装璜时大量使用新型建筑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等,这些物质燃烧时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刺激性的气体,对人体有刺激、麻痹、窒息的作用,会严重威胁火场人员的生命安全。通常情况下,火灾死亡人数中有70% 以上死于烟雾和毒气。二是高温烟雾会造成人员受伤。一些官兵在认识上有偏差,觉得烟气就是有点呛人或窒息。错了!燃烧产物中的烟气,包括水蒸气,载有大量的热,人在这种高温、湿热环境中极易被烫伤。三是烟雾影响视线。建筑物发生火灾,通常情况下会造成电气线路受损或人为断电,降低火场能见度。燃烧产生的烟雾中含有透明或不透明物质的烟离子,都具有遮光能力,使被困人员处于黑暗中,失去了视觉,给灭火工作、人员疏散带来困难和不利。四是成为火势发展、蔓延的因素。不完全燃烧产物中的一氧化碳与空气混合,能继续燃烧和发生爆炸;烟雾在空气的对流下,以3-4米/秒的速度沿着楼梯间、竖井等向上蔓延。有人做过测试和计算,一幢100米的高层建筑,在25~33秒左右,火灾烟气就能从地面蔓延到楼顶,蔓延速度之快可想而知。另外烟雾有很高的热能,会因对流或热辐射引起新的火点,甚至引起火场上可燃物迅速着火而形成轰然。 

为此,内攻人员一定要做好几个充分的防护准备:佩戴空气呼吸器防毒、强光照明、利用热成像仪定位火点、排烟降温、水枪梯次掩护进攻等等,来防止烟雾所带来的危害。 

(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对实施内攻的影响 

火场上,判断建筑构件是否达到或超过耐火极限,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注意观察和判定:一是温度,二是承载力,三是时间。有很多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人总是习惯于将这三点拆分开来讲,实质上从灭火角度来讲三者最好是揉在一起来分析和研究。火灾中物质燃烧的时间越长,对建构筑物构成的威胁越大。为此,指挥员不仅仅是判断建筑构件在火场中有无变化,还有燃烧物质的特性、火灾的危害性、社会面影响性、燃烧的建筑物状况等等一系列的因素。所以,指挥员一定要看清了、想对了、算准了再下达深入内攻的命令,确保官兵安全。 

(三)战斗员心理状态对实施内攻的影响 

主要是指火场上攻坚组人员产生的心理恐慌,对内攻行动造成一定影响。是因为什么情况产生恐慌,来分析一下: 

一是能见度低造成心理恐慌。人在看不清周边物体的情况之下,感觉的敏锐性减弱,也就意味着对事物失去了正确的判断,导致精神紧张,恐惧感上升,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思维、情绪,从而产生错误的行为。降低作战效率,甚至生命受到威胁。 

二是高温造成心理恐慌。建筑物发生火灾,火场温度急剧上升,局部温度高达几百度。据相关数据显示,建筑火灾发生时,在充分燃烧的情况下,产生的烟气带走了大量的热量,占燃烧产生热量的30%以上,温度可达300-700℃。别说这么高的温度,科学证明:人在温度100℃的环境下,无任何防护即会出现虚脱现象,丧失逃生的能力。内攻人员在这样的情况下,恐慌的心理直接导致迅速撤离,而无法完成灭火救援的任务。 

三是火场复杂情况造成心理恐慌。通常情况下,在火灾发生一定的时间后才进行内攻。外部燃烧的状况、内部环境的不明、火灾发展的可变性直接影响到内攻人员的信心,某种角度来讲,对于进入火场危机四伏,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随时都可能发生,在这样的环境中无法形成预见。另外,还有一些其它的因素,比方说看到尸体。火灾中丧生的人往往会被火烧得面目全非,肢体变形,视觉上对于作战人员会形成直接的冲击,从而产生心理上的恐慌。 
针对火场上官兵出现的应激性心理障碍,我们所开展的高温、浓烟、黑暗、缺氧、恐怖等条件下的适应性训练还不够。主要是经费投入、场地保障、意识导向等等多方面还有很多跟不上的地方。将来,火场心理训练应该作为消防官兵一项重点的训练科目来抓。 

总之,内攻是扑救建筑火灾最关键、最管用的战术方法,也是一项硬碰硬的战斗行动,我们的官兵每一次深入火场内部,都要面临着一次生与死的考验。在建筑火灾扑救中如何运用好内攻战术,怎样做好指战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在实战中集累经验去更好地应对。人们常讲:“说事容易做事难”。在这里,我只是结合一些火灾现场,总结出这么几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