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雷电预警系统基本要求(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明确了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雷电预警系统的基本功能、系统构成、技术指标和预警分级、应急响应、运行维护等基本要求。
二、标准依据
GB/T 27962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
GB/T 38121 雷电防护 雷暴预警系统
GB/T 40619 基于雷电定位系统的雷电临近预警技术规范
T/CECS 688 雷电预警系统技术规程
T/CMSA 0012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雷电监测预警技术要求
QX/T 262 雷电临近预警技术指南
三、基本功能
雷电预警系统通过实时采集雷电相关信息,实现对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及邻近区域雷电活动的实时监测、全面感知、临近预警,基本功能如下:
1.雷电实时监测,具备实时探测地面大气电场等雷电特征参数功能。
2.雷电临近预警,包括雷电预警级别、雷电预警时间、预警区域、预警解除等信息。
3.雷电历史数据统计查询,具备覆盖区域内雷电预警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4.具备与全国危化品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进行数据交互功能。
四、系统构成
雷电预警系统由雷电探测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和用户端等部分组成。
1.雷电探测模块:由大气电场仪、闪电定位系统、多普勒雷达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组成,其中大气电场仪应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本地装设,闪电定位系统和多普勒雷达探测数据宜通过第三方获取。
2.数据处理模块:应配置支持雷电探测数据的通信、接收、存储、计算与应用发布的硬件和软件。
3.用户端:包括电脑端、移动端、数据接口服务等一种或多种不同类型。
五、技术指标
1.雷电预警提前时间不低于10分钟。
2.雷电平均有效报警率不低于80%
3.探测半径不小于10千米。
4.大气电场探测精度优于±5%
5.具备三级雷电预警功能。
6.雷电预警历史数据储存时间不低于3年。
7.现场安装的雷电探测模块应满足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电气防爆要求,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8.雷电探测模块寿命不小于3年。
六、预警分级
雷电预警信息分为三级:
1.一级预警:可能有雷电活动,覆盖区域的大气电场正在增强,电场出现波动,地闪回击点发生位置位于距大型油气储存基地10千米以外的临近区域,有造成雷击事故的可能。
2.二级预警:雷电发生的可能性较大,覆盖区域的大气电场快速增强,电场变化波动加剧,地闪回击点发生位置距大型油气储存基地5-10千米,造成雷击事故的可能增加。
3.三级预警:即将发生雷电,覆盖区域的大气电场剧烈波动,地闪回击点发生位置距大型油气储存基地0-5千米,造成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大。
七、运行维护
1.每年雨季之前,应及时对硬件设备、网络接口、软件平台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确保雷电预警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包括传感器(探头)、主机、机箱内温湿度条件、太阳能组件电池板、蓄电池等。
2.无法正常接收雷电探测模块数据时,应立即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通信情况。
附件2